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方正县志》
 
 
第三编 农业
 
 
第二章 种植业
 
 
第四节 植物保护
 
     
    病、虫(包括鼠害)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在本县农业史上,病、虫害发生频繁,有的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产。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了植物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危害农作物的主要病害有。
    小麦锈病(又称起疸)、腥黑穗病(又称灰包)、水稻稻瘟病、立枯病、绵腐病、丝黑穗病,玉米黑穗病(乌米)、大斑病,高粱黑穗病,谷子白发病、谷瘟病,大豆紫斑、褐斑病等。
    1961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设专人负责植保工作。开始在全县一些重点大队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度。在病、虫害发生季节之前,指定专人按规定进行预测和预报。县成立植检植保站以后,推动了植保工作的广泛开展。使病害从预测预报到药品,器械逐步完善。为大队培训了一批懂技术、事业心强的植保人员。
    危害农作物的主要虫害有:
    水稻负泥虫、稻小潜叶蝇、泥包虫;大豆食心虫、大豆蚜虫,玉米螟、粘虫、草地螟及地下害虫蛴螬、金针虫、地老虎、蝼蛄等。高粱玉米螟、蚜虫。
    50年代以前主要是药物拌种、毒土、人工捕捉幼虫或用草把儿引诱成虫产卵烧掉。60年代以后,用糖醋盆配黑光灯诱杀成虫。"六六六"、"滴滴涕"药杀幼虫。70年代以后,敌百虫、敌敌畏、乐果、敌杀死等新型药剂代替了"六六六”、“滴滴涕"。1985年有的地方发生稻瘟病,用富士1号、稻瘟净、三环唑等农药进行防治,收到较好效果。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