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财政》
第四篇 机构和队伍
清末,随着滨江厅、哈尔滨自治市的先后设置,设立了相应的财政机构。当时理财范围
小,人员队伍比较少。民国时期,厅改县、市,自治市改特别市,新设松浦市也都设有财政
机构。东北沦陷以后,设立了财政机构。1946年4月哈尔滨解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财政管理范围不断拓宽,职能、任务不断增加,财政机构日益完善,队伍不断扩大,并相继
设立了区级和乡、镇级财政机构。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