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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志》
 
 
第三篇 政治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五节 工商团体
 
    
    一、工商联合会
    1948年2月,成立了延寿县工商联合会,周喜章为主任。
    1952年,按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筹备委员会下发的《工商联合会组织通则》精神,召开了延寿县工商联合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执行委员会。工作机构设有秘书、组织宣传、业务辅导等股,各股股长都由常委兼任。王巨浦任工商联主任委员,赵庚旭、孙志千任副主任委员。
    1959年,召开了工商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改选了工商联领导成员。王盛家为主任,张文源、沈志清为副主任。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工商联对个体手工业和商业工作者进行了总路线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服从社会主义改造;教育私营企业者,确立民主思想,尊重职工权利。推动了工商界对支援农业生产和参加劳动实践的自觉性。在217名私立人员中,有4 763人次参加了支援农业生产的劳动。1963年,工商联合会对职工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的思想教育,从而使广大职工认清了国际、国内的形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工商联的负责人被扣上"资产阶级代理人"的罪名而遭到批斗,工商联被撤销。
    二、个体劳动者联合会
    1982年5月,开始筹建延寿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会。6月,在县工会职工俱乐部召开了个体工商业劳动者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个体工商业户代表300多名。会议通过了《延寿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会章程》及《延寿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守则》,选举产生了延寿县第一届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委员会,由9人组成,主任委员张绍源,副主任委员国华(女)、张克,秘书田荣立。会议结束后,先后又在加信、安山、青川、延河、玉河、中和、六团、延寿镇成立了分会。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教育会员遵纪守法,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树立先进,表彰好人好事,保护会员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老弱病残和鳏寡孤独的个体工商业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协助税务部门及工商局征收税款和收缴管理费,教育个体户如实申报营业额,按章纳税。    
    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将延寿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会改名为延寿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协会。自协会成立以来,先后召开表彰和代表大会4次,表彰先进个体户21O人。委员会换届3次,截止1 985年底,委员由9人组成,主任委员张绍源,副主任委员张克。此外,工商局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个体协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1983年8月20日,协会副主任张克随同黑龙江省其他9名代表,赴京参加了国家劳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的"全国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先进表彰大会"。会议期间(8月30日)与其他代表一起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胡耀邦、王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聆听了胡耀邦作的题为"什么叫光彩?什么叫不光彩?"的讲话。接见后,同全体代表一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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