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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七编 商贸 对外经济
 
 
第二章 粮食
 
 
第二节 粮食储运
 
      一、储存
    阿城县的粮栈、粮仓、粮库建设时间较早,至20世纪80年代已具相当规模。1986年,全县城乡有8个粮库,占地面积118.55万平方米。其中,晒粮场地8.44万平方米,水泥晒台13.12万平方米。各种仓库面积4.68万平方米,各种车辆47台,烘干塔5座。1987年后,各粮库根据粮食收购、晾晒、储存等环节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每年都投资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增加必要的设施,确保粮食保管质量万无一失。2000年,粮食系统有第一、第二、第三、城北、永源、玉泉和平山等7个粮库,占地面积63.33万平方米,仓库面积6.1万平方米,罩棚面积7.09万平方米,水泥晒台面积18.71万平方米。平均年经营量65万吨,平均库存量33万吨,库内最大储存能力为45万吨。共有9座烘干塔,日处理潮粮2 400吨,有电子汽车衡9台。是年,粮食库存84 523吨。其中,玉米31 917吨、水稻42 209吨、大豆10 397吨。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市的粮库进行经营体制的转换。2004年,改变经营体制的有第一粮库和永源粮库。转换经营体制后,国家保留3个粮库,即第二、第三和永源粮库,余者粮库全部放开经营。至2005年,原7个粮库已改制5个,玉泉、平山2个粮库未改制。
    阿城县粮食接收入库,一般在每年秋季10月至11月开始。各粮库都提前做好人员、场地、资材、机械等一切准备,保证接粮时无任何差错。
    1986年以后,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新粮接收,粮食部门制订"三公开"(公开办事制度、质价政策、检斤结算)、"八有"(有食堂、休息室,有筛选场地、工具,有价格表和样品台,有便民服务台,有缝针、算盘、意见簿,有向导员和卸粮标志,有送粮群众须知,有工作职务标志)、"十不准"(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提等提价、不准接礼受贿、不准索要财物、不准刁难群众、不准接受吃请、不准酗酒闹事、不准收人情粮、不准倒卖粮油、不准乱罚款)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各个粮食接收环节中,分别建立健全约法三章和守则,做到人定岗、岗定责,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根据各库日接收能力,实行分乡(镇)、村屯、农户凭"送粮日期卡"送粮的规定。1990年始,在秋粮接收工作中,开展"四准"(测算准,检斤准,抄票准,计算准)、"四不"(不压票,不拥挤,不压车,不压秤)、"四快"(传递快,化验快,付款快,卸车快)的服务竞赛活动,并在原"八有"的基础上增加"二有"(车辆修理处、搬运服务队)。
    二、调运
    1986年后,阿城的粮食调入、调出量总体呈下降趋势,调入量少于调出量。1986~1988年,共调入粮食126 383吨。调入最多的1987年为31 023吨,最少的1995年913吨,1999年后,不再调入粮食;粮食调出量1991年后逐年减少,至1994年调出量仅6 184吨,是1990年的16.72%。1995年后,调出量逐年增多,是年调出30 487吨,1998年调出59 493吨。1986~2005年,累计调出粮食499 28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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