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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编 经济管理
 
 
第六章 物价管理
 
 
第六章 物价管理
 
      阿城的物价工作突出改革这一主旋律,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发展过程中,减少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把更多的定价权下放给企业,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要求。1983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为78种,轻工商品价格为58种,重工商品价格为729种。其余部分下放或放开。1992年,列入中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141种。2001年,绝大部分商品价格已经放开,列入中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只剩下13种。至2002年底,政府定价的比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降到2.6%,政府指导价的比重降到1.3%;农产品收购总额政府定价的比重降到2.6%,指导价的比重降到2.9%;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的比重降到9.7%,指导价的比重降到3%;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上升到96.1%,农产品收购总额上升到94.5%,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上升到96.1%。尽管经历3次大的改动和变革,阿城市的物价始终保持平稳转换,为全市经济快发展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阿城市物价局2003、2004年被评为哈尔滨市物价系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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