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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编 经济管理
 
 
第七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一节 计量管理
 
      一、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器具推行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后,在省、哈尔滨市标准计量局的指导下,阿城县政府批转下发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报告》,并通过阿城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在《阿城报》连续刊载法定计量单位的全部内容,宣传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印发各种宣传材料5万份,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程度。1986~1989年,先后在全市各工厂、企业及商业、粮食、供销、卫生、文教、物资等350个单位和部门举办计量培训班400多期,培训近万人。根据国家计量局下发的《关于液体商品采用容积计量单位的通知》精神,进行计量单位改革。全市商、粮、供系统的220个商服网点和个体食杂店使用的重量(克、公斤)量提,除豆油以外的液体商品均改为容积(升、毫克)量提。1990年,全市完成对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改革任务,将70个医院、药房使用的240支市制戥秤改换成法定计量单位;各新闻出版、报纸、图书、文化教育、统计报表、技术标准资料、产品图纸、说明书、商品规格等都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全市各单位凡使用的戥秤、杆秤、案秤、台秤、尺、压力表、血压计、测力机等都改制为法定计量单位。
    根据国家计量局发布的《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改革建立计量、计量标准器具的行政审批制度,实施严格的技术考核办法。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给计量工作带来生机和活力,1996年,哈尔滨市标准计量局对阿城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建立的包括长度、热工、力学、电学4类、11项计量标准器进行考核验收,批准作为阿城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承担全市和松花江地区量值传递任务。各大中型企业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也相继建立计量机构和计量标准器。阿城继电器厂建立长度、电学为主的20多项计量标准器;龙涤集团、黑龙江省糖机厂、哈尔滨市第二水泥厂、沙河钢铁厂、小岭铁合金厂等10多家企业都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计量标准器,承担本企业计量检定和修理任务,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从这时起,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用的其他计量单位。
    二、计量器具检定
    1986年以来,全县计量器具量值检定,由技术监督局计量所专职检定员按制作规程和检定标准,对标准检定器具进行检定。把社会公用标准计量器具、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55种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目录,其他方面列入依法管理的目录。被列入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必须送市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为方便使用单位的计量检定,阿城市规定:对用于贸易方面的秤、米尺、量提等每年检定4次;对收购季节使用的衡器,长度方面的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热工方面的压力表、血压计、氧气表,力学方面的天平、砝码、加油机、石油流量计,高层建筑避雷装置及电学方面的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每年检定1次。1986~2000年,按照检定目录和规定的时限,每年强制检定3 500台(件)左右,15年累计检定50 121台(件)。在检定中,对破损、失准的衡器设备及时销毁1 500件。
    2001~2005年,在强制检定范围内,受检企业累计15 587家次,受检各类计量器具累计42 282件,保证全市生产、流通领域的量值准确。同时,加大计量工作力度,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工作及查处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完成商品量的抽检任务。共完成商品量计量监督检查1 450个批次,监督检查专营商店5家、95个批次,重点监督检查有核定检测资格的技术机构3家,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30家,眼镜配制专项整治7家,规范液化气充装市场30家,在计量秉公执法监督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引导企业自主开展计量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计量确认为"C"标志认证,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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