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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十一编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干部选拔
 
      1986年,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几次较大的调整,克服片面强调革命化标准和忽视领导干部年龄结构的倾向,既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又注重发挥老干部的作用。1987年,全市调整科级干部156名。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2岁,比调整前下降3岁,最小年龄24岁。1988~1989年,全市调整科级干部362名,提拔135名。其中,提拔为副科级职务的110名,由副科级提拔到科级职务的25名。配备系统党委党群书记15名、党委委员17名;同省、哈尔滨市营企业的上级党委协审任免省、哈尔滨市营企业党委正副书记、纪委正副书记、工会正副主席及党委委员18名。1991~1994年,全市任免副科级以上干部261名,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一般干部提拔到副科级职务的56名,副科级提拔到科级职务的7名,交流干部45名。1995~1997年,全市有73个村党支部配备25岁左右的党支部副书记,调整87个村党支部书记,选派4名乡镇机关干部任村党支部书记。1998年,调整正副科级干部94名;农村各基层党委实施"一一五八"人才战略,每个村配强1名党支部书记、1名25岁左右的党支部副书记或村长、5名后备干部、8名"四户典型党员"(奔小康标准户、科技示范户、扶贫骨干户、文明榜样示范户);选拔98名优秀青年党员任村党支部书记。
    1999年,为加快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作出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决定。打破身份、地域、体制、行业、部门界限,采取自荐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全市共选拔101名优秀年轻干部,当年有22名提拔到副科级岗位任职。并首次推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2000~2002年,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3名副科级干部,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市医院副院长,面向全省招聘3名党校教师。选拔38名年轻党员后备干部到街道任职,公开招聘150名居民委干部充实到46个社区工作。2003年,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选拔80余名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进入科级领导岗位,其中破格提拔27名。市委组织部采取从优秀农民中选、从致富能手中拔、从机关干部中派、从企业能人中挑等办法,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53名,占村书记总数的42.1%。2005年,市委制定实施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提拔人选实行民主提名的试行意见》,民主提名选拔任用21名"一把手"。提拔重用12名政绩突出的干部,对5名政绩平平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名干部被免职。委托审计部门对47名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5名干部诫勉谈话,1名干部被免职。发挥农村拔尖人才作用,实行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做到以城帮乡、以城带乡。采取挂职、任职、轮岗等形式,向16个乡(镇)输送167名骨干教师、45名骨干医生,72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同700多农户结成帮扶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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