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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治理
门前三包 1986年以来,全市城区一直坚持实行"门前三包"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即街路两侧的单位和居民住户负责包各自门前的卫生、秩序、绿化(冬季包清雪),由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办。每年年初,城市管理市容监察大队在城区内同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
爱国卫生月综合整治活动 1989年始,每年4月为爱国卫生活动月,集中力量在全市城乡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的全民突击活动。城区平均每年参加爱国卫生月活动人数约5万人左右、出动车辆3 000台(次),清除垃圾8 800余吨、清理疏通沟渠36 166延长米和改造厕所、清理卫生死角等,推动了环境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2001年起,开展以"净化环境,美化家园"为主题的全市机关干部义务劳动活动。组成联合检查督办推进组,深入各地进行督办检查指导。广泛开展城乡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春秋两季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巩固防治"非典"成果。
2005年,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深入。在城区以解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环境卫生问题为重点;在农村深入开展"五清理"活动,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
卫生升级赛 1986年开始,开展爱国卫生升级赛活动,将单位卫生状况分为甲级(红牌)、乙级(黄牌)、丙级(绿牌)、不合格(黑牌)4个等级标准。每年进行2次定期检查评定,辅以平时抽查,按卫生状况的优劣,实施门前挂牌。1987年,将卫生文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标准之中,环境卫生不达到甲级单位的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并将每月第一周周六下午定为"爱国卫生日"活动时间,按照"走出单位、面向社会,负责担当本地区、本街道清扫工作"的要求,在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作为卫生升级赛的一项具体措施。1989年,全市参与卫生升级赛单位达862个。其中,甲级单位294个,占34.11%;乙级单位417个,占48.38%;丙级单位146个,占16.94%;不合格单位5个,占0.58%。1993年,在全市参赛单位中,评出卫生先进单位380个,卫生甲级单位750个。2000年,评出先进单位405个,卫生甲级单位769个。2001年以后,不再开展卫生升级赛。
卫生文明村镇建设 1986~1995年,在农村开展以"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良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1996年始,在全市农村开展以"两进(沙石路和植树绿化进村)、两出(粪堆和柴草垛迁出村)、三改造(改水、改厕、改造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文明村镇建设。1997年,市建设局与市农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联合印发《村镇环境综合检查方案》,各乡镇开展村屯建设大会战,使农村沙石路铺装率达95%,植树10余万株。有34个村、177个屯达到树成行、房成趟、路成网、墙成线,畜禽圈养、路面整洁、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美化香化。交界、蜚克图、料甸、红星、双丰、舍利等乡镇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伍。1998年,省小城镇建设现场会议在阿城召开。全市各乡镇全面开展以环境建设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建设,培养树立玉泉镇、玉泉镇老营村、料甸满族乡海沟村、阿什河乡南城村等村镇建设典型,进一步提高全市村镇环境卫生质量。2000年,修建乡镇、村屯道路600余条、总长240公里,农村道路全部实现沙石化,形成乡乡通、村村通、屯屯通的便捷交通网络。同时,修砖砌村屯路边沟5 000延长米,村屯绿化植树10万株,绿化标准文明屯20个,农村卫生面貌明显改善。
2001~2005年,卫生文明村镇建设没单搞参评活动,每年向省、哈尔滨市推荐卫生先进单位。
农村改水 至1987年6月,全市农村建成自来水站262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39.7%。杨树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4.5%,成为阿城市第一个农村自来水化乡。1996年,市政府决定增加农村自来水建设引导资金,农村自来水建设速度加快。至2000年,全市共建成农村自来水站519处,自来水入户76 995户,普及入户率58.8%。2001~2005年,市财政投入5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改水,新建自来水站105处,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4.6%。
农村改厕 1992年前,是农村"两管五改"的一项内容,号召农民群众改造建设合格厕所。1992年,全国爱卫会将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纳入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农村改厕工作步伐加快。1995年,全市农村有公厕514座,其中卫生公厕325座,占63.23%;有户厕44 047座,其中卫生厕所14 872座。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只有17.13%。1997年,市政府提出"农村新建住房必须同时建成卫生厕所"要求后,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与改造有较快发展,每年平均新建、改建卫生户厕近万座。到2005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二、除"四害"
灭鼠 1986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县开展群众性科学灭鼠突击月活动,共投药(敌鼠钠盐毒饵)20吨,使鼠密度由灭前的24.1%降到7.6%。1987年秋季,开展"全民灭鼠,一役达标"的全民突击灭鼠活动,共投药17吨。经哈尔滨市爱卫会检查考核,城乡平均鼠密度降至3%,达到无鼠害城市标准。1988年,经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被哈尔滨市授予灭鼠达标先进市称号。1989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无鼠害"城市。
1990年后,始终坚持以药物消杀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采取突击与经常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杀灭与防治相结合、药物消杀与工具扑打相结合,广泛开展灭鼠活动。至2005年,城区鼠密度控制在1.3%、农村2.5%以下,有效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等鼠传疾病的流行。
灭蟑螂 1994年,在城区内开展大面积消灭蟑螂、争创灭蟑螂先进城区活动,共用奋斗钠150公斤、诺利杀300公斤、卫害净50公斤,进行大面积消杀。经监测,阳性单位、重点行业和阳性住户蟑螂密度均降为零。1995~1997年,在重点抓好监测工作的同时,对有蟑螂孳生的单位和住户随时投药杀灭,巩固了灭蟑螂成果,达到无蟑螂先进城区标准。经省爱卫会检查验收,于1997年4月命名阿城市为"省级灭蟑螂先进市"。
1998年以后,蟑螂密度有所回升,消灭蟑螂已成为城区群众的难点问题。为巩固灭蟑螂先进市成果,消除其危害,2000年春季,市政府投资15万元、单位和居民集资10万元,对城区进行一次大面积集中药物消杀蟑螂活动,历时月余,使蟑螂密度降至国家规定标准以下。
2001~2005年,在坚持常年灭蟑螂的基础上,每年6~10月在全市城乡开展全方位灭蟑螂突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组成专兼职消杀队伍,逐单位、逐楼院、逐楼逐户在统一时间内投放灭蟑螂药物,有效降低蟑螂密度。
灭蚊蝇 1990年以前,阿城市灭蚊蝇工作主要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减少蚊蝇孳生繁殖场所,并发动群众扑打或消杀。随着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开展,灭蚊蝇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自1991年起,市政府每年拨专款2.5万元,由市爱卫办组织消杀服务队对城区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公厕、垃圾站(点)等重点部位,在每年5~10月进行每周两次的药物消杀蚊蝇活动,平均每年用药2 500公斤,基本控制城区内蚊蝇孳生繁殖。在农村,通过健康教育等手段,向群众讲解防灭蚊蝇知识与方法,采取防杀结合的方法,控制或减少蚊蝇危害,达到保障健康的目的。
三、健康教育
1988年5月成立阿城市健康教育所,建设市、乡(镇、街道)、村(居民委)三级健康教育网络,落实乡镇、街道的健康教育宣传指导人员和村、委组健康教育兼职人员,形成健全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化组织。
1988年以来,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利用《阿城报》、电台、电视台和各单位宣传阵地,采取广播、电视、板报、标语、举办重点人群培训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结合"卫生宣传日"、创建卫生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和卫生防病等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1993年,全市258所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93所托幼机构,有85所开展健康教育,开展率91.4%;饮食业从业人员培训率100%,家庭主妇健康教育开展率70%,城区内老年开课率80%。
1994年,调查居民205 982人,基础健康知识知晓人数144 277人,知晓率70.04%;调查四年级小学生8 266人,知晓人数5 915人,知晓率71.56%;调查居民205 982人,达到健康行为人数123 589人,基础健康行为形成率60%。到2000年,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健康教育覆盖率均100%,中小学生、从业人员、居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8%、90%、70%,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85%、60%。全市有以汽车客运站、第一百货商店、百货大楼、金京大厦为代表的18家无烟单位。
2001年以后,充分发挥三级网络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使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在社区老年活动站、大型商服网点、窗口单位、学校、幼儿园开展控烟和禁烟活动,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能力;组织万名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活动。在农村开展"乡村金话筒"活动,印发6万份《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帮助农民掌握卫生知识,形成健康观念,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005年,市建康教育所对60余个单位进行健康指导,建立健康教育示范点2个;对300余人进行健康知识问卷调查,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75%。
四、公共卫生
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采取法制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在阿城镇解放街和新华乡2个村进行食品卫生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对新华乡不合格的饮料生产厂家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处理。1~9月,对全县食品经营业户警告处分236户、停业改进173户、罚款167户、取缔37户、吊销卫生许可证2户,没收不合格食品6 000公斤。
1987~1998年,重点开展全市食品卫生设施建设和冷饮企业治本达标工作。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活动,组织监督员(检查员)学习《食品卫生法》,掌握各类食品卫生标准。1999年后,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卫生的监测力度,监督覆盖率达100%。发放卫生许可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由于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不断加强,全市1986年以来,只有1989、1997两年发生4起(1989年3起)食物中毒事件,无死亡。
环境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以来,强化对市政供水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1987年,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大会;对9个乡镇的105处农村自来水和16处自备水源的水质进行采样化验。至1993年,完成了对市政供水、自备水源、农村自来水和大口井卫生的摸底调查、建档、发放卫生合格证等工作。自备水源和市政供水监督率100%,水质合格率100%。1994年,加强理发业、洗浴业、影院、游乐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建档率、卫生许可证发放率、审批合格率均达到100%。
1996~1998年,共举办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班15期,培训从业人员2 650人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从业人员体检率100%;坚持对市政供水、自备水源末梢水、自备水源水质化验进行监测,对农村大口井投药消毒和水质进行监测。2000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203家,业务指导监督监测率100%。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培训合格率均达到100%。2001~2004年,平均每年监督公共场所1 300余家次,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采样3 400多项次,合格率97.98%;市政供水水源监督检查近30次,监督覆盖率100%,监测80项次,合格率95%;末梢水监测680项次,合格率99.8%;自备水源监测80项次,合格率95%。每年6~9月份,对全市农村所有的大口井进行消毒处理,发放漂白粉600余公斤;抽查监测34眼大口井,余氯合格32眼,消毒合格率94.12%。
2005年,全市有公共场所463户,持证率100%;从业人员体检率100%;监督检查1 636家次,保证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对集中式供水监督检查52家次,全部合格。农村大口井消毒,发放消毒药800公斤。
学校卫生监督监测 1986年以来,通过监督、监测、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使学习环境及学生发育成长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目的。
1993年,国家《学校卫生条例》颁布。市防保总站按要求,重点抓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全面开展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并对学生中的近视、蛔虫症、沙眼、龋齿等疾病进行矫治。
1997年,市防疫站对城区内2所中专学校、9所中学、12所小学进行卫生监督。教室人均面积合格的学校18所,占监督总数的78.26%;采光合格的占57.1%,其中小学校合格率占50%;照明合格有5所学校,占21.73%,小学合格率只有20%;厕所合格11所学校,占47.82%,其中小学校厕所合格率为25%。对城区内2所中学、3所小学的8 893名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学生身高上等1 505人、占16.92%,下等829人、占9.32%;体重上等5 025人、占56.51%,下等850人、占9.55%;营养不良1 391人、占15.64%,肥胖164人、占1.84%;视力不良1 844、占20.74%,恒牙龋患3 235人、占36.38%;沙眼2 482人、占27.91%,治疗2 270人;贫血550人、占6.18%,全部治愈;蛔虫阳性1 622人,占18.24%,全部服药治疗。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学生6种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全面达标,学生视力低下矫治率为98.7%、沙眼矫治率为91.5%,顺利通过国家、省对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工作中期考评,并代表黑龙江省接受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受到表彰。
2000年,对城区内26所学校,监督25所,监督覆盖率96.15%。同1997年相比,各种监督指标的合格率基本保持稳定。2001~2003年,每年对城区内24所学校进行监督监测,照明、课桌椅配比、黑板、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传染病管理、厕所卫生均达到国家标准;对学校食堂、校内食杂店和饭店的餐具消毒监测150件,合格120件,消毒合格率80%。2004年,监督监测城区内23所中小学校,覆盖率92.3%。监督监测乡镇10所学校的人均面积、课桌分配、黑板标准、教室采光照明、厕所标准、传染病管理,除3所学校教室人工照明不合格外,其他监测项目均达到国家标准。校内餐饮食品行业发放卫生许可证28家,办证率100%;卫生监督210家次,餐具采样152件,消毒合格率100%。
2005年,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整顿和规范餐(饮)具消毒工作,80%以上的学校采用小型电子消毒柜对餐(饮)具进行消毒;清理整顿校外"小餐桌",共查处校外不合格小餐桌30家,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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