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宾县志》
 
 
第九篇 水利
 
 
第二章 水土保持
 
 
第二节 水土流失治理
 
 
    从1956年开始,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历经30年,几次起伏。
    1956-1963年,为水土保持起步阶段。1956年春,中共宾县委副书记姜方等组成工作组,在英杰区吉兴村开展以"垄三改"、"地三埂"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将钱搭予地改为月牙垄,馒头地改为转山垄,顺坡垄改为横山垄;坡地上边修横山截水埂,中修地腰埂,下边修地边埂,接着修坡式梯田和小面积水平梯田。通过示范,由点到面,全县普遍进行改垄、修埂、修悌田。1958年冬,英杰乡吉兴管理区党支部书记李秉富代表集体出席全国群英会,荣获国务院奖励。
    1964-1965年,为水土保持全面普及阶段。1964年夏,中共宾县委以新立公社南阳大队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开展治田、治坡、治沟等水水土保持工作。工程、生物、耕作3项措施并举,水土保持初具规模。
    1966-1974年,为水土保持不稳定阶段。"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顿状态,部分水土保持工程遭到严重破坏,专业队伍解散。全县共扒毁梯田5 700多亩,新立公社南阳大队修梯田3 770亩,仅保存下来700亩。全县人工林有27万亩被绝伐,再加上盲目开荒,加重土壤侵蚀,给宾县农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197O年,北方农业会议后,全县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组建18个农建专业队(1974年改为农建营),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1975-1979年,为水土保持恢复阶段。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拨乱反正,水士保持工作重新纳入日程,全县开展了大规模治田改土群众运动。1976年10月,全县有几万人参加农田基本建设,1978年,农建营解散,一些水土保持工程停工。
    1980-1985年,为水土保持深入发展阶段,全县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路、屯综合治理。县水利部门重点抓了吉兴河、宾州河、房家沟、三岔河4个小流域治理,均被列为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重点。各乡(镇)都有3-5平方公里的小流域治理区。1983年后,发展为以户承包小流域治理(含荒山、荒坡、荒滩、荒沟、荒水),签订合同,由承包户经营、管护、治理。各承包户在县小流域综合治理统一规划指导下,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和开发。
    宾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从1956--1985年,30年间,累计投工1 308.8万个,完成土石方9 332.7万立方米,修梯田11.7万亩,改垄59.1万亩,修地三埂10 514条,保护面积10万亩,植树造林123万亩。其中,水土保持林27.4万亩;固沟护岸林1万余亩,封山育林15.7万亩;挖横山截水沟46万延长米,治理沟壑4 653条,面积5.45万亩。修田间道路590条,全长1 480公里。已完成县级小流域治理7个,正在治理的小流域6个。其中,列为省级4个,县级2个。全县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05.16万亩,占总流失面积35%。已治理的坡耕地,土壤侵蚀减轻,旱涝灾害减少,粮食产量趋于稳定。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