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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市社会文化监督处
哈尔滨市社会文化监督处,1989年成立,位于南岗区一曼街25号。隶属哈尔滨市文化局。
哈尔滨市社会文化监督处、哈尔滨市社会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同一机构,一套行政人员。
定编26人,处长石建增,副处长傅彦军。设有娱乐市场管理科、书刊市场管理科、音像市场
管理科、办公室等。
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文化、广播、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部门,
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于1990年1月1日正式出台。确定了
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和法律地位,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管理奠定了基础。
哈尔滨市社会文化监督处依据《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制定了《音乐餐厅、舞厅、
卡拉OK歌厅管理制度》、《文化系统音像管理制度》、《书刊零售管理制度》、《社会演职
人员实行考核定级管理办法》、《关于对哈尔滨市文化市场实行分级、分项管理的通知》等
一系列法规性文件。通过各项法规条例的实施,保证了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向着正规
化、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哈尔滨市社会文化监督处和哈尔滨市社会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成立后,首先制定整顿市场
章程,建立市场法律制度,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及社会演职人员的管理
工作。按照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规定,1990年分三期考核1173名歌乐手,对合格人员颁发《社
会演职人员证》,不合格者取缔。1990年7月19—24日与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处、黑龙江省书
刊发行业协会联合在市防洪纪念塔广场举办“第一届哈尔滨之夏书市”。参展单位32家,共
展书刊22大类,5000余种。接待读者13万人次,销售图书72300余册,营业额达14万元。
二、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站
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站,1989年成立,位于南岗区建设街副4号。隶属黑龙江省文化
厅。
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站、黑龙江省演出公司为同一机构,一套行政人员。设编8人,
站长(处长)常连海,副站长徐盛云、苏志仁。设有演出管理科、音像娱乐科、综合科。
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站是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的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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