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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内用电统一由哈尔滨供电局按计划分配。计划用电指标分两类。一类是省、市营企业"带帽"用电量指标,约占全年总用电量65%左右,二类是本县计划用电量指标,约占全年总用电量35%左右,其中本县工业用电又占县计划用电量指标的53%左右。1975年,县革委开始实行分配用电和限电拉闸等计划用电措施。
计划用电,一是根据1975年“一查五定”指标,定期复查,实行月初办用电指标,死标活调;二是实行耗电定额管理。1985年,对县营食品、建材、化工、机械、粮油等9个行业和省、市营企业共计34个产品,实行产品耗电考核。对无定额产品的33个企业,按千元产值耗电实行考核;三是帮助企业购议价电,1985年认购2 880千度带煤加工议价电。
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负荷。在电网缺电的情况下,力争完成工农业生产任务,按"三保一兼"限电原则,常年保涤纶、铁路、粮油加工等工业企业,春灌秋收季节保农业用电以及医疗、会议临时用电,兼顾生活、基建用电。准确掌握县内39条配电线路限电拉闸。1985年,全年共拉闸限电2 380条次,累计7 208小时,少供电31 990千度。限电拉闸最多的1月份为669次,累计达2 778小时,占全年限电28.1%条次、38.5%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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