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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城县志》是阿城县历史上第一部公开出版发行的、志书。这部志书采取篇、。章、节形式,排列顺序是先自然后社会,社会中先经济后政治、文化。全志25篇,98章,321节,近百万字。
本志取事范围基本是上起1909年(清宣统元年)阿城设县,下讫1985年,以现行的行政区划内发生的历史与现实的事情为主,为照顾到事情的连续性和叙事完整,有些地方,上限有所突破,下限止于搁笔。全志以志为主体,辅以记、录、表、图,以系统地表现阿城县之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为使这部志书不失为一部资政之志,采取了立足当代、古为今用、突出经济、兼顾各业的原则,力求把阿城县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成效纳入志书,并通过现象,反映规律,使这部志书既服务于四化建设,又惠及子孙。
二、关于历次政治运动,本着"宜粗不宜细"的精神,未志专章,一部分纳入有关章节,一部分散见于大事记中。
三、本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无论是籍隶本县,还是客籍人士,凡在阿城有过重要影响的已故人物,即予立传。虽有影响,但不足以立传的人物,对其生平事迹亦作简单介绍,对于为革命而捐躯的烈士,除立传及简介者外,皆述之以表,以彰其功。对一些有重要贡献的生人,按以事系人的原则,记入有关章节。籍隶阿城(包括"九·三"前迁居阿城的客籍人士)的地师级以上的党政军干部,或相当于这一级别的企、事业干部以及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这一职称的科技工作者,均列表简记之。
四、抗日战争胜利后,阿城县旋即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志中则以1945年9月3日(简称"九·三")为阿城县新旧社会的分界线,以"九·三"前表示清、民国、伪满诸历史阶段; "九·三"后表示解放战争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五、有的机构、组织名称,会议名称有标准简称,或有通常习惯使用的简称,除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外,其余均用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阿城县委员会(中共阿城县委)、阿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阿城县人大常委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阿城县委员会(政协阿城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阿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阿城县纪检委)、师范专科学校(师专)、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四化)等。
六、一事几说者,正文中只取一说,另说在注释中交代之。引文一般不注出处。注释置于页末。
七、清朝以前年代的表述皆写明朝代、年号、年代,年代用汉字书写,后加括号,括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年代。月份记载凡用汉字者皆指农历。民国、伪满和"九·三"后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度量衡单位,除个别转抄或引用材料外,均用现行标准计量单位。旧表中的计量单位未能换算成现行标准计量单位的,皆在页末加以注释。
八、本志为语体文记述体,寓论断与褒贬于记述之中。
九、金朝曾在阿城建都,是阿城历史上的重要发展阶段,为阿城的发展、进步起过重要作用,故写《上京会宁府遗址的历史沿革与现状》一文附于正志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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