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志办,市直各部门志办,中省直在哈单位志办:
为了深入贯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了解全市2005年续志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年底开展全市地方志工作战线评优奖先工作做好准备,市地志办决定,在全市开展续志完成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检自查时间
11月18日--11月30日
二、自检自查内容
1、“一纳入、五到位”落实情况;
2、志稿编纂完成情况;
3、篇目修改完成情况;
4、断限下限调整落实情况;
5、后五年的资料搜集整理情况;
6、理论研究、队伍培训情况;
7、修志工作环境改善情况;
8、各区、县(市)志办隶属关系理顺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宗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
2、针对自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总结,力争对本单位2005年度的续志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各单位要对自检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市地方志办公室所属相关业务指导处。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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