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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志》
 
 
第十四篇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选举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平房区于1953年开展选举工作,成立选举委员会,组织领导选举事宜。通过划分选区、宣传教育、选民登记等步骤,经选民、各人民团体反复酝酿,共同协商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召开各选区选民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选出人民拥护、能够代表各阶层人民利益的代表。平房区自1954-1990年共进行10次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次选举  1954年初,建立平房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下称筹委会),赵恩润为主任委员。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秘书组、总务组、保卫组。组织全区人民学习选举法、宣传选举法,开展选举工作。经选举产生人民代表61名。代表按职业划分有行政干部14名,厂长、经理2名,工人12名,车间主任2名,党支部书记2名,解放军、公安人员3名,职员2名,技术人员3名,职工家属10名。其他职业11名。在代表中有中共党员26名、团员6名、少数民族3名、妇女10名。选举工作在4月中旬结束。
    第二次选举  1956年7月1 6日开始筹备,10月初结束。设办公室、秘书组、宣传组、选举组、选民登记组,各组分别指导街道、中直企业等9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区属单位划17个选区,其中保国街划6个选区,友协街划7个选区,新疆街划4个选区。3个中直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划6个独立选区。全区有选民41 950人,参加选举的41 001人,参选率为97.7%,选出人民代表63名。在代表中,有机关团体代表7名,占11%;国营工厂代表4名,占6.3%;国营企业职工代表13名,占20.6%;合作社(工商)代表3名,占4.8%;工程技术人员代表3名,占4.8%;医务文教界代表6名,占9.5%;军烈属代表4名,占6.4%;少数民族代表2名,占3.2%;职工家属代表21名,占33.3%。代表中中共党员28名,占44.4%,民主人士7名,占11%,妇女24名,占38%。
    第三次选举  1958年2月建立筹备委员会,下设5个工作组。区属单位划20个选区,各中直企业及所属单位划5个选区。全区有选民61 207人。参加选举的60 031人,参选率为98%,选出人民代表67名。在代表中党政机关代表6名,占9%;群众团体代表2名,占3%;国营企业职工代表11名,占16.4%;文教卫生代表6名,占9%;工程技术人员代表6名,占9%;少数民族代表2名,占3%;商业服务代表3名,占5%;公私合营手工业者代表2名,占3%;职工家属代表26名。占38.8%。代表中中共党员38名,占56.7%;共青团员4名,占5.9%;民主人士10名,占14.9%;妇女27名,占40.2%。
    第四次选举  1960年9月开始筹备,11月结束。既是第四届人民代表的选举,也是第二届公社社员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设主席1人,委员10人。设选举组、宣传组、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全区建立11个基层选举领导小组。在居民中2-4个委划1个选区,农村以管理区为单位划选区,中直企业建立独立选区。经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出人民代表153名。在代表中党派和人民团体代表22名;基本建设工业交通代表38名,农业代表25名,政权机关代表13名,民兵、军烈属、转业军人代表7名,文教卫生科技代表10名,职工家属代表25名;商业服务代表17名。代表中中共党员113名,团员8名,无党派人士32名。汉族146名,少数民族7名。
    第五次选举  自1962年10月开始,11月底结束。首先建立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即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下设4个工作组。友协街划6个选区,保国街划11个选区,新疆街划5个选区,平新乡划18个选区,平房乡划17个选区,朝阳乡划16个,各中直企业独立选举。全区有选民60 504人,参加选举的56 672人,参选率为94%,选出人尽代表141名。在代表中党政机关代表15名,占10.6%;群众团体代表10名,占7.1%;国营、地方国营职工代表26名,占18.4%;财贸战线代表9名,占6.4%;农业战线代表22名,占16%;工程技术人员代表7名,占5%;文教卫生界代表9名,占64%;军烈属代表6名,占4.3%;公安民兵代表4名,占3%;工商界代表2名,占1.4%;居民代表25名,占18.1%。代表中有中共党员83名,占58.9%;妇女44名,占31.2%。
    第六次选举  1966年3月-4月,在筹备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选举工作。全区划20个选区,区属单位15个,中直企业5个。全区有选举权的51 659人,参加选举的50 429人,参选率97.6%,选出代表110名。其中党政机关代表9名,占8.1%;群团代表6名,占5.5%;国营职工代表24名,占21.8%;技术人员代表9名,占8.1%;财贸、工商、手工业者代表10名,占9.1%;文教卫生界代表8名,占7.3%;少数民族代表6名,占5.5%;民兵武装代表3名,占2.7%;烈军属、复转军人代表3名,占2.7%;街道居民代表32名,占29%。在代表中有共产党员66名,占6%,党外知名人士9名,占8%;妇女44名,占40%;各条战线劳模、先进工作者26名,占23%。
    第七次选举  1979年8月开始筹备,11月结束。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选举组、会务组。全区建立14个基层单位选举领导小组。城市各街共划13个选区,农村各乡共划10个选区,各中直企业独立选举。全区有选举权的80 808人,参加选举的73 899人,参选率为91.5%。经选举产生人民代表125名。在代表中政府机关代表19名,占15.2%;党派人民团体代表9名,占7.2%;职工代表43名,占34.4%;农民代表12名,占9.6%;教育卫生界代表8名,占6.4%;解放军、华侨代表2名,占1.6%;烈军属、复转军人代表4名,占3.2%;共青团代表2名,占1.6%;其它劳动者代表12名,占9.6%。代表中有中共党员88名,占70.4%,妇女31名,占24.8%。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35名,占28%。
    第八次选举  1984年1月-4月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区属单位划37个选区,其中保国街6个、联盟街3个、新伟街3个、新疆街6个、友协街6个、兴建街9个,服务系统2个,商业系统2个。4个中直企业划43个选区,其中东安厂13个、伟建厂16个、东轻厂13个、滨江厂1个。全区有选民86 736人,参加选举的84 673人,参选率97.65%,建立1 633个选民小组、106个选民登记站、设128个投票站、248个投票箱,各级选举组织工作人员1 505人,经选举产生人民代表165名。在代表中党政机关团体代表57名,占34.5%;工农业代表72名,占44%;归侨代表1名,占0.6%;解放军代表1名,占0.6%;文教科技界代表34名,占20.65%;少数民族代表7名,占4.2%。在代表中有中共党员92名,占55.7%;妇女41名,占24.8%。
    第九次选举  第九次人民代表选举工作自1987年6月开始,9月结束。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区建立14个选举工作小组。分14片、79选区,设445个投票箱。全区有选民106 637人,参加选举的10 510人,参选率为98.6%,经选举产生人民代表133名。代表中工人代表53名,占39.8%,农民代表10名,占7.5%;知识分子代表32名,占24%;干部代表32名,占24%;党派团体代表4名,占3%;少数民族代表8名,占6%;解放军代表1名,占0.7%。代表中有共产党员77名,占57.9%;妇女代表30名.占22.6%。
    第十次选举  1990年8月25日-11月2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全区建立13个选举领导小组,分13片进行选举,全区选民114 643人,参加选民登记的有113 259人,参加选举的有110 602人,参选率达97.7%。这次选举接着差额选举的规定,全区共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639人,经过几上几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40人,最后依法选出区人民代表152人。其中,工农代表66名,占43.64%;干部代表48名,占31.6%;知识分子代表33名,占21.7%;解放军代表1名,占0.65%;民主党派、台属代表4名,占2.6%。代表中有党员84名,占55.3%;妇女45名,占29.6%;少数民族8名,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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