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时期,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它的国策会社、伪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在哈尔滨设有与哈尔滨铁道局同级的水运机构--北满江运局,控制和管理我东北北半部的江运。北满江运局局长由原任哈尔滨铁道局局长兼任,副局长是野本谦治。
1931年"九 一八"事变前,由于铁路较少,汽车运输不发达,北满的水运在通航期间常发挥很大作用,也存在着帝俄势力和我方航运的竞争。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回收航权取得成功,并陆续增加船舶,发展航运,成立了东北航务局。当时也有很多民间船主,自任船长,沿江运营。东北航务局将自有航船与民有船主61家联合起来,组成"哈尔滨航运联合会"共同运营,每到航运旺季,沿江上下呈现一派兴旺景象。
早在1931年"九 一八"事变前后,日本就谋划在侵占全东北之后,将东北的铁路、公路、航运都交由满铁控制和管理。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成立后,匆匆忙忙于1933年2月9日与满铁订约,"将国有铁路及松花江水运事业委托满铁经营"。
"九 一八"事变当时,日本在派出关东军侵占我各地的同时,也随军派来大量满铁社员,抢占我各铁路及航运设施。当时曾在哈尔滨设"哈尔滨水运管理事务所",抢管松花江水运。
1.设置地点哈尔滨
2.组织设计师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设置理由 临时接管松花江水运事业,担当松花江军事运输及一般客货运输,于成立铁路总局时撤销。
4.设置期间 自1932年5月13日起,到1933年2月28日止。
紧接着,满铁将接受的旧中国国有船舶和6l家民间船主的船舶合在一起,组成伪航业联合会,于1933年4月18日起,开始运作。
这期间除发展松花江船运外,也开展了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船运,到1936年末,已发展到航路约5000公里,船舶数伪国有123艘、民有194艘,共计317艘。
但是,日本虽然取得了北满江运比控制权,它仍不甘心,它不能允许一部分中国人的"民间船主"存在,它不愿"联合"经营,它要"独吞"。于是它又以"北满产业开发"、"边境开发"、"国策的见地"为名,要实现水运业的"满铁直管"。于1939年3月,将联合会的民有船只全部强行低价买收,并将联合会解散。于1939年4月1日,成立了由铁道总局领导的北满江运局(位于哈尔滨市道外江南岸),直接经营北满江运。
北满江运局是铁路局一级组织,下设三个部:
总务部:下设文书科、人事科、经理(财务)科、调度(物资)科
运输部:下设货物科、旅客科、配船科、工事(工程)科
船舶部:航务科、管船科
附设:哈尔滨造船所(今松花江航运局船舶修造厂)、江运技术员养成所、各码头
从此实现了北满铁路、船舶由满铁统一经营,到1941年末,共有码头11处,靠岸汽船6 468艘、其他船舶5603艘。到1943年11月1日,共有航路如下(其中约3000公里为国境航路):
航路名 区间 公里
松花江航路 哈尔滨--同江 690
黑龙江航路 抚远--漠河 1768
额尔克纳航路 漠河--吉拉林 499
乌苏里航路 抚远--龙王庙 655
嫩江航路 哈尔滨--齐齐哈尔 635
第二松花江航路 三岔河--小丰满 392
呼兰航路 哈尔滨--呼兰 49
合计 4688
到1944年9月末,北满江运局有工作人员日本人683人,中国人4794人,计5477)人。
到1945年8月,北满江运局共有码头13处,其中在哈尔滨有6处,即道里码头(延长1570米)、八区码头(1804米)、头道街码头(366米)、十二道街码头(404米)、三棵树码头(532米)、江北码头(46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