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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八篇 工商物价
 
 
第一章 工商
 
 
第一节 机构
 
 
    1948年初,区政府设工商股。1949年10月,南岗、马家两区合并,撤销工商股,成立哈尔滨市第四工商办事处,负责管理区内南岗、马家、西大桥、夹树街4个集贸市场。
    1951年,撤销市第四工商办事处,成立南岗区工商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25人。1953年,区工商科撤销,市工商局在南岗成立摊贩管理所,主任1人,管理人员9人。1954年初,市工商局又把摊贩管理所下放到区,成立市场管理所,负责区内市场管理。
    1958年,南岗区撤销市场管理所,成立工商物价科。1959年,工商物价科撤销,成立商政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23人,负责管理区内合作商店,批发业务和集贸市场。1962年,又恢复工商物价科。1964年,改工商物价科为工商行政管理科,下设南岗、西大桥、士课、站前和宽城5个市场管理所。
    1967年,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68年,成立南岗区工商行政管理革命委员会。1969年,改称领导小组。1973年,又组建工商行政管理科,科长1人,副科长7人,工作人员52人。
    1972年12月,工商行政管理科改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工作人员达82人,下设建设街、革新街、站前、王岗、和兴路、邮政街6个市场管理所和站前检查站、市场服务站。
    1984年,工作人员增到136人。1985年,发展到168人。同年,成立保健路、大成、公园3个市场管理所。1987年6月,区工商局由科级单位升为处级单位,局长1人、副局长2人,人员增到195人。同年,成立站前农贸批发市场管理所。1990年,工作人员发展到270人,内设29个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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