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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内支出
区财政预算内支出,主要用于支援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事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城市维护、行政事业和其它支出。1957-1990年34年间,区级财政总支出359 340千元。其中,1984年前的28年总支出为149 789千元。1985-1990年的6年间总支出为209 551千元。1984年前的1975年到1984年的1O年间总支出为86 472千元,平均支出为8 647千元。1985年后平均年支出为34 925千元。在总支出中,文教科学卫生事业支出为191 702千元,占总支出的53.35%。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160 070千元,占支出的83.5%。在1984年前的教育事业费中,1975-1984年的10年总支出47 979千元,平均年支出为4 798千元。1985-1990年的6年总支出为79 182千元,平均年支出13 197千元,在城市维护费支出中,1980-1984年6年间总支出为2 140千元,平均年支出为428千元。1985-1990年6年间总支出为41 668千元,平均年支出为6 945千元,在支农支出中,1984年前总支出为1 436千元,1985-1990年6年共支出2 217千元。在公检法支出中,1981-1984年4年间总支出为3 504千元,平均年支出为87.6千元。1985-1990年6年间总支出为18 544千元,1985年后平均年支出3 091千元。
二、预算外支出
区财政预算外支出,主要用于补助零星基建维修、公共福利事业、农村广播事业和上缴能源资金等。从1982至1990年,总支出为2 323千元,到1990年,预算外资金净结余1 722千元。 南岗区1981-1990年财政预算外收支决算情况;南岗区1957-1990年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表;南岗区1957—1990年财政支出决算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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