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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篇 教育
 
 
第二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南岗区幼儿教育始于1923年,系当时中东铁路局学务处创办普育学校附设的幼稚园。1937年,一区八校(现复华小学)又附设幼稚园,有教师2人,分两组,共46名儿童。
    1946-1949年,电车公司幼儿园、烟厂幼儿园、铁路教化幼儿园、纺织厂幼儿园、酒精一厂幼儿园和市政府保育院(现市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先后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6年,南岗区有国办幼儿园2所(幼师附属第一幼儿园、南岗区第二幼儿园),企事业办幼儿园49所。60-70年代,企事业幼儿园发展到82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区政府恢复幼儿教育机构,成立少年儿童工作委员会,并通过国家、集体、个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发展幼儿教育。至1990年,南岗区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76所。其中,国办2所、集体办2所、企事业办120所、街道办17所、个体办176所、乡镇办6所。市区小学开办学前幼儿班53个。教职工1 518人,入园儿童24 108人,入园率84.7%。
    二、教学内容
    1946-1949年,幼儿教育无固定教材,由保教人员根据学龄前儿童特点和接受能力自编自选,课程设置有识字、计算、唱游、讲故事。1950-1957年,幼儿园在日常教学中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体育、美术等6门课程,语言和计算多数选用小学低年级课本的部分内容。
    1980年,开始使用《北京市幼儿园教学大纲和教材》。1982年,普遍使用全国统编《幼儿园教材》。在教育上,坚持德、智、体、美互相渗透和因材施教、培养能力的原则;在教学上采取直观、启发式教学法,条件较好的幼儿园开始运用电影、电视、音响、录像等现代化教学手段。1990年,全区80%的幼儿园能按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学纲要》进行教学,并注重儿童的智力开发和品德培养。
    城区幼儿园教学安排为大班25-30分钟为1节,每天2节;中班20--25分钟为1节,每天2节;小班15-20分钟,每天2节,其余时间为课外活动。
    三、编制与设施
    建国初期,幼儿园采取园长负责制,设园长1人并兼保教员,每班设保教员2人,此外,全园设生活助理员1人,护士、事务员、厨师、工友等。
    1987年以后,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1:6-1:7,寄宿制幼儿园为1:4-1: 5。3个班以下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一般设园长2人,10个班以上寄宿制幼儿园可设园长3人。全日制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一律按每班2-2.5人配备专职教师。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配备1名保育员。
    国办幼儿园除幼儿活动室、儿童厕所、办公室外,还设浴光室、保健室、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家长接待室。寄宿制幼儿园还有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等。户外活动场地配有齐全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
    四、重点幼儿园简介
    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幼儿园  1955年创办,原名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1959年,下放到南岗区,改称南岗奋斗人民公社幼儿园。1971年,易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幼儿园。幼儿园占地3 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 200平方米。1990年,有正、副园长3人,教职工48人,教学班11个,入园儿童460人,是南岗区设备齐全规模最大的一处园所。
    在教学上,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学纲要》和全国统编幼儿教材,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美术、体育6门课程。在教学中,大胆改革,探索新路,计算、英语的实验教学在省内外很有影响。经常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活跃孩子生活。1982年,参加市"红五月"少年儿童歌咏比赛获优秀奖,1984年,有7幅儿童画参加中日儿少绘画交流。1986年,获区幼儿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1988-1990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幼儿保健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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