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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一篇 文化 科技 体育
 
 
第一章 文化
 
 
第三节 文艺团体
 
 
    一、哈尔滨市豫剧团
    1960年6月,南岗区委、区政府根据周恩来总理在东北三省协作会议上提出"南戏北移"的倡议,经过省、市讨论研究决定组建哈尔滨市豫剧团。
    从南岗区复华小学、花园小学、三中、十九中等10几所中小学在校生及区属工厂中选拔招录61名学员,年龄最小13岁,最大25岁,从区直机关、区属中学等单位选调20名干部,做行政、业务管理与教学工作。
    1960年8月和1961年3月,学员两度赴河南学戏,共移植豫剧传统剧目19个,现代剧目10个,有河南豫剧名师常香玉的3个保留剧目《花木兰》、《断桥》、《拷红》,有豫剧一团的保留剧目《三哭殿》、《董家山》,豫剧三团现代剧目《朝阳沟》等。1963年春节期间向省、市、区领导与观众汇报演出后,开始在本市各大剧场和工厂俱乐部串场售票公演。1964年春,又深入大庆、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地演出,历时一年,共演750多场,受到各地广大观众好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批判,最后演出服装、道具及舞台灯光设备,完全遭到破坏,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1970年12月,哈尔滨市豫剧团宣布撤销。
    二、太阳岛乐团
    1984年9月,在区文化馆业余文工团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首次将"吉他”、"萨克斯”等乐器搬上舞台,演奏轻音乐,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建团以来,先后4次南下9省2l市演出,观众数以万计,创收16万元。至1990年,为国家培养、输送专业人才10名,其中,战友文工团4名,广东省歌舞团1名,上海音乐学院2名,市歌剧院,2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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