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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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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区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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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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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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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日召开,历时3天。大会选举马启等43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会议听取、审议了南岗奋斗人民公社社长马启作的《在毛泽东思想光辉照耀下,团结一致,发奋图强,艰苦奋斗,奋勇前进的报告》,法院副院长李明德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决议。会议确定,今后的基本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团结一致,奋发图强,把南岗区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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