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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10月20日,在北方大厦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207人,因病因事请假11人,大会选举殷福臣等2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鉴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同年3月25日召开的,时间刚过半年。因此,在这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未向全体代表报告工作。大会选举吴文锐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桂藩(女)、田玉学、聂威(女)、崔广镛、钱乙余、王善元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文锐等27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张全阳为区长,崔淑芳(女)、王书田、阎佩亮、吕兆聚、原荣生为副区长;选举刘家起为法院院长,卢连基为检察院检察长。同时选举吴文锐等71人为市人民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2日在北方大厦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216人,大会选举吴文锐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张全阳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阎佩亮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锐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区法院刘家起院长作的区法院工作报告,卢连基检察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大会号召全区人民在中共十三大精神指引下,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前进,为逐步把南岗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化发达、生活方便、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做出新贡献。
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3月14日在北方大厦召开,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201人,大会选举吴文锐等39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张全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阎佩亮作的《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锐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副院长刘世英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长卢连基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要求区政府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气候下,群策群力,廉政务实,开拓创新,把南岗区经济与社会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第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14日,在北方大厦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202人,大会选举吴文锐等41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主要议程是,区长张全阳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阎佩亮作《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主任吴文锐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代院长刘世英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卢连基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工作的决议,表彰了哈西、和兴、松花江3个先进人大代表团,表彰了史惠风、杜平、李秀琼(女)、贺晓麒、郭鸿声、黄晓燕(女)等6名优秀人民代表和丁克师、于庆臻、王大壮等29名人民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在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同心同德,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战胜困难,为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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