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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十九篇 社会
 
 
第一章 民政
 
 
第五节 社会福利
 
 
    一、社会福利机构
    1919年9月,在南岗成立哈尔滨残兵救济会。1920年,成立俄房教养院、波兰慈善会和马家沟福儿院。1922年2月,成立阿尔缅侨民公会。1923年8月,成立聂司托儿福儿院、哈尔滨俄难救济会和哈尔滨慈善总会。这些慈善事业均为中外宗教慈善团体所办。
    1946年"四.二八”哈尔滨解放后,南岗区开始创办社会福利机构。1947-1948年,先后成立收容遣送站、妓女自救会、游民教养院。收容遣送难民1 500余人,难童200余人,老弱残人160人,乞丐100余人,解放改造妓女50余人。
    1954年,成立残疾儿童幼儿园。1958年,农村各公社成立敬老院。后因连续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至1961年,农村敬老院相继解体,五保老人由生产队负责供养。
    1983年5月,红旗满族乡建起一座占地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25人。1988年被评为市一类院。1985年1月,王岗镇建成占地6 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平方米的敬老院,院内有老人宿舍14间,还有活动室、餐厅、浴池、室内厕所等设施,收养五保老人21人。1987年被评为市"文明标兵院”。1984年9月,奋斗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自建校舍,自请教师创办了奋斗残疾人技术补习学校,至1990年,先后开办了钟表修理、收录机修理、服装裁剪等20多期学习班,使250名残疾学员学到了一技之长,有40名学员自行开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会长邓朴芳、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团中央书记李源朝及国家教委的领导先后来校视察,给予高度评价。1985年,花园街道办事处开办了花园残疾儿童幼儿园。1987年,区民政局和区教委联合创办两处弱智儿童学习班。至1990年,全区有96%的残疾青、少儿参加各种学习。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达98%。
    二、社会福利生产 
    军属生产  1946年1月,马家区文化街贫民会,集资4千万元(东北币)创办火柴厂和亚麻厂,安排40余名烈军属参加生产。1948年2月,南岗区为50多名军属介绍职业,解决生活困难。1949年10月,南岗、马家两区合并后,全区有猛进鞋厂(2家)、胜利汽水厂、光荣火柴厂、麻袋厂、格布厂(2家)、亚麻厂、胜利火柴厂、脱脂棉厂等10家军属生产厂。这些工厂除安置烈军属外,还吸收一部分城市贫民参加生产。
    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以后,市委提出国家机关不准办厂,除个别厂与其他生产合作社合并外,其他一些小工厂大部分解体。1953年,内务部和松江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认真解决贫苦烈军属的生产生活的指示,南岗区组织军属生产工作又重新恢复。1955年春,根据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三次全国手工业会议决定精神,内务部决定,将民政部门领导的军属生产合作社逐步移交给市工业生产联合社接管。同年11月,开始办理整顿移交手续。至1956年3月,全区军属贫民生产单位全部移交处理完毕。
    城市贫民生产  1954年,开始组织一些贫民生产小组。1956年,这些生产小组随同军属生产厂一并移交市工业生产联合社管理。交出后,贫困户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为了扭转救济工作的被动局面,1957年5月,哈尔滨市民政局又重新制定了《哈尔滨市组织烈军属、城市贫民生产的暂行规定》,各街道本着群众自办,政府扶持的原则和“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小型分散,粗工易学,投资少,容人多”的精神,全区先后创办了20家社会福利生产厂,吸收贫困烈军属和城市救济户参加生产自救。1958年以后,这些城市贫民生产小户逐步发展成为街道工业。
    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 1975年6月,南岗区民政局办起了全区第一个社会福利工厂,有职工52人,其中残疾人18人(大部分是盲人、聋哑人),救济户5人,军属20人,残疾军人1人。1978年,根据第七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尽快地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就业,到1983年,大成、芦家、邮政、燎原、通达、松花江、花园、和兴、革新、文化等10个街道相继办起了社会福利厂,解决了150名残疾人就业问题。1984年以后,全区出现大办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高峰。
    1985年,哈西、七政街道办事处、王岗、新春、跃进乡和哈尔滨市科技大学办起了社会福利厂。至此,全区社会福利厂发展到22个,共有职工喝17名,其中,残疾职工340名。全区社会福利生产总产值达到481.9万元,利润53.9万元。
    1986年,区民政局成立了社会福利生产指导办公室,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坚持"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原则,新办社会福利厂17个(区办7个、街道办1个、乡镇办3个、大厂办6个),达到了街街乡乡都有社会福利厂的目标,共安排437名残疾人就业。 
    1987年,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到69个(区直属福利企业8个,联营企业1个,街道办20个,大工厂、大专院校办的8个,乡镇办的7个,村委会办的4个,个体办的21个),共有职工1335人,其中,残疾人695人,包括市、区社会福利厂安置139人(盲人29人,聋哑54人,肢体残疾56人),街道社会福利厂安置312人(盲人1人,聋哑7人,肢体残疾39人),街道工业安置52人(盲人1人,聋哑12人,肢体残疾39人),家属单位安置182人(盲人1人,聋哑12人,肢体残疾169人),残疾人个体开业10人。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全部安排就业。1989年,经过治理整顿,全区社会福利企业有66个(区直属4个,街道办事处29个,企事业单位办的20个,乡镇办的13个),同年,哈尔滨市民政局在南岗区召开社会福利生产现场会,燎原社会福利综合厂、王岗镇社会福利企业公司、哈尔滨电表仪器仪表服务公司、花园社会福利厂、新春福利机械加工厂、哈尔滨科技大学服务公司社会福利厂等单位介绍了经验。黑龙江省民政厅、哈尔滨市民政局对南岗区的社会福利生产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区实现社会福利生产总产值2 745万元,利润309万元。
    1990年,根据全国第九次民政会议精神,选择精密计数器厂和哈尔滨社会福利综合厂进行了"就业、教育、康复"三位一体的福利企业试点,通过劳动、文化学习、岗位培训、文体活动和医疗等途径,逐步使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有所康复,提高了残疾职工的素质。在246名残疾职工中有6人被送入大学深造,26人担当了工厂或车间的领导,150多人成为生产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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