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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志》
 
 
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五章 环境卫生
 
 
第四节 粪便处理
 
 
    一、公厕管理
    1972年以前,南岗区有各类产权厕所2 930个,其中公共厕所40个、房地局厕所2 450个、单位厕所155个、私产厕所5个。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大片民房被楼房代替,室内外厕所被楼内各户水冲厕所代替,厕所逐年减少。1972年以来,南岗区共投资167.9万元,新建翻建公厕和民厕188个,维修782个。1990年,南岗区共有各类产权厕所888个,其中公厕51个,房地局产权376个,单位产权299个,三不管厕所143个,私产19个。
    1984年以来,南岗区各类产权厕所制订管理制度,并实行挂牌服务。公厕全部实行专人管理,每日清扫2次,整日保洁。水冲公厕承包到人,由清扫队清扫,旱式公厕由保洁队清扫。并经常开展公厕卫生达标竞赛活动,实行"月月评比、天天检查、流动红旗随时挂"的检查评比制度。1990年,龙江街公厕被评为全省环卫系统优秀公厕一等奖、电池厂公厕、宣化街省公安厅公厕被评为省环卫系统优秀公厕二等奖。
    二、粪便处理
    1948年以前,南岗区厕所由市卫生大队负责收费清掏,后又实行居民交费买票清掏制。1949年主要依靠私人和农民进城清掏,粪便在居民区设粪场晾晒,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1955年6月,取消私人和农民进城清掏粪便,南岗区厕所全部由专业队清掏。1958年拉运粪便车收归市里,统一组织市郊和外县农民进城积肥。1963-1974年,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哈尔滨市城粪下乡管理暂行办法》,南岗区成立城粪下乡办公室,设编3人。进城马车清掏厕所地段实行"三包"(包掏、包运、包清扫)、四定(定车、定人员、定厕所、定地段)。郊区红旗、王岗、跃进、新春4个公社的常年积肥车124台,肇东、呼兰、兰西3个县和部分公社分布在通达、大成、芦家、文化分社常驻积肥,农忙时60台车,农闲时150台。区里组织常年积肥车27台,负责南岗区1 629个厕所粪便清掏。1976年,南岗区共有厕所2 001个,按就近地区划分厕所数量,实行"定点、定厕、定积肥单位、定期检查”的办法,做到清掏及时,保证质量。1979年实行分片包干,建立承包合同,专人管理,使近郊200台车和远郊、外县40台车有计划地清掏。1981年,全区厕所2 077个,农民进城积肥队掏粪马车135台,并开始清掏污水窖30处。清掏费20%做管理费,80%归积肥队。1 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原有积肥队解散。哈尔滨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成立环境卫生汽车三队,负责清掏南岗区7个街道办事处733个厕所,区环境卫生科负责清掏10个街道办事处8111个厕所。
    1989年,在哈双公路7公里处,征地313.83亩,建设垃圾粪便处理场。1990年筹集资金101万元,购置天津产垃圾筛选没备及5台场内配套车辆,新建720平方米的三格厌氧化粪池,为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创造条件。同年,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填垃圾2.2万吨,处理粪便1 0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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