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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夏秋季节哈尔滨市部分农户遭受风雹、洪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市有4个区11个县(市)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36618公顷,绝收面积32449公顷;受灾人口939764人,转移安置灾民365人;倒塌房屋494 间,损坏房屋2990间;直接经济损失45542.6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5362万元。指导各地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使10万名受灾群众春荒期间的救济问题得到解决。通过争取国家和地方安排专项救济资金907万元。其中,争取国家521万元,区、县(市)安排386万元。严格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提出的要求建立灾民救济档案,填写《春荒救济花名册》,对每户灾民需救济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灾民的救济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春荒期间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42803户,通过发放救助卡,确保受灾群众全部得到有效救助。按照市政府确定的10.3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救助的工作目标,进行特困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工作,如期将《特困群众救助证》全部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并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建立特困群众花名册,建立健全特困群众救助档案,救助情况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全市共落实救助资金896万元,其中争取市财政补助金220万元,使全市50719户13.7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全部得到救助,实际救助人口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人均救助标准达65元,超出省民政厅确定的每人60元的临时救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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