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人事》
第一篇 旧官吏制度沿革
第一章 清末官吏制度
第一节 铨 选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在哈尔滨地区设滨江关道。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清廷在哈尔滨设立滨江厅江防同知隶属吉林省管辖,值此,哈尔滨地区开始有了行政机构。
同年,清政府废除了选拔官吏的主渠道——科举制,采用兴办学校的办法,从大学毕业生中
直接选拔官吏。大学分科毕业会考及格者,奖以进士;大学预科、优级学院、高等学堂、专
门学堂毕业会考及格者,奖以举人。取得进士、举人者,按成绩、等第授予官职。按吉林省
公署的规定四品以下官吏的考核升调,由省行政公署内的承宣厅左参赞负责,经总督、巡抚
审定后报部铨选。科举制度虽已废除,但铨选官吏的其他途径如荫叙、捐纳、保举等仍然存
在。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