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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县志》
 
 
第七篇 财税金融
 
 
第一章 财政
 
 
第三节 财政支出
 
       
    清代,双城堡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委协领衙门修缮、办案等经费和协领、佐领,领催俸饷及官兵、员役的薪金,警察费及学堂费等。
    同治五年(1866年),双城堡总管衙门财政支出,八项费用共计3492吊28文,其中:修缮义仓泥抹钱104吊400文,用于前锋盐菜钱360吊,修整四门堆拨钱144吊,拨给演武所柴炭钱144吊,拨给操练西丹口分钱461吊700文,拨给佐领安奎等筹办粮草人役需用盐粮口费钱22吊,修府钱1896吊520文,左司差派笔帖式进省抄录案件车脚盘费钱359吊。
    同治六年(1867年)。修建南门水洞,西门,北门炮台拨款70吊,祀祭关帝庙所用猪、  羊、鱼、蜡、白布、烧酒、贡品等项祭物,共计支出80吊246文,致祭神树应用香、炮供献牲物支出26吊400文。
    同治十二年(1873年)。拨给衙门春季俸饷7469吊125文;拨给修建府内官宅、  卧房仪门、套院等工价钱550吊288文,拨给修建府内大堂置买物料等项钱款847吊518文,粘修西门,四门炮台等项花钱333吊90文,兴修文庙购料,工费等项花钱9924吊750文,修理箭道花钱10吊;修建印务处办事公所花钱325吊750文。
    光绪四年(1878年)财政支出:从大租钱项下拨款费用6342吊,从小租钱项下拨款费用2762吊217文,从衙所公租钱项下拨款费用5298吊18文,总共全年3项拨款为14402吊235文.
    光绪十四年(1888年)二月至十月,共计8项修建支出为1008吊360文。其中:二月份致祭东庙菩萨所需素供,香蜡等物花钱12吊640文,五月份粘修衙署土墙等工程花钱36吊392文,六月份修缮署前照壁墙等工程花钱256吊838文,八月份监修查街处官房花钱64吊810文,八月份监修土税局收税官房花钱108吊412文,八月份承祭关帝庙备香蜡炸炮纸马等供物花钱34吊264文,十月份修理衙署后墙等工程花钱13吊360文,十月份修盖马棚房间等工程花钱418吊640文。
    民国时期,双城县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正常经费(行政办公费、教育费,警察费、保卫团费,自治费)和兴办一些地方公益事业等。民国10年(1921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为3886270元。其中:用于政府办公费131460元,用于学费1240370元,用于警费1252440元,用于保卫团费1119370元,用于自治费42630元。
    伪满时期,双城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县公署办公、警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以及一些杂项开支。在财政支出项目中,经常列支的有:祭祀费、公署费,警察费、国民学校费、民众教育费、学事诸费、社会事业费、传染预防费、卫生诸费、屠宰场费、劝业费、电话费、市场费、土木维修费、给与金、地方改良费、街村育成费、古迹名胜保存费、财产造成费、财产费、诸税及负担,县税办理费,杂项支出费、预备费。临时列支的有:营业费、土木费、公债费、积立金、补助费、土地课税台帐整备费、调查费、临时警察费、杂支费以及其他支出。伪满康德8年(1936年),全县财政支出(伪币)595543元,康德5年(1938年)全县财政支出738890元,伪满康德6年(1939年)全县财政支出740766元。伪满康德3年(1936年)双城县支出分类表(附表) 、伪满康德5年(1938年)双城县支出分类表(附表)、伪满康德6年(1939年)双城县支出分类表(附表)
    解放初,双城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办公费,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的支前经费,其中包括民工担架战勤费,开办教育经费,兴办国营工商企业投资等。
    新中国建立后,双城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发展农业、工商业等各项经济建设、教育卫生、抚恤救济、社会福利和行政管理经费的支出。
    在财政支出中,具体支出项目有: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流动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工交商事业费,农村气象事业费,水利电力事业费,农机事业费,支援农村生产费(贫队投资),人民防空经费,文化教育事业费,卫生事业费,抚恤和救济经费,城市维护费,城市人口下乡安置费,干部插队经济,行政管理费,其它经费等。
    1951-1985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8 804.6万元。其中:挖潜改造资金3453.2万元,流动资金659.8万元,科技经费422.1万元,城市人口(知青)下乡经费1152.2万元,人民防空经费491万元,农林气象事业费3951.8万元,农机事业费475.1万元,水利电力事业费741.4万元,支援农村生产费(贫队投资)1970.7万元,城市维护费682.6万元,工交商事业费58.6万元,文化教育经费11869.8万元,卫生经费2462.3万元,抚恤救济费2515.8万元,干部插队经费251.5万元,行政管理经费6040.0万元,其它经费1609.7万元。在各项支出中,按性质可划为4大类:①、经济建设支出,②、社会救济支出,③、行政支出,④、其它支出。
    经济建设支出:包括企业挖潜资金,企业流动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工交商事业费,农林水利电力事业费,农机事业费,支持农村生产费(贫队投资),人民防空费,35年支出总额为12223.7万元,占全县总支出31.5%。
    社会支出;包括文化教育经费、卫生事业费、抚恤救济费、城市人口(知青)下乡安置费、城市维护费。35年支出总额为18682.7万元,占全县总支出额48.1%。
    行政支出:包括行政管理经费,干部插队费。35年支出总额为6291.5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16.2%。
    其它支出:包括各项杂支。35年支出总额1609.7万元,占全县总支出4.2%。
    双城县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认真执行了国家财政预决算的决定。从1951年至1965年县财政14年不超支,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和嘉奖。1965年中央财政部预算司田已农司长前来核实后,立即在大公报头版头题发表题为:"双城县财政十四年不超支"的报道。至1973年止,双城县财政22年不超支,曾出席全省群英会,受到省,地的表彰和奖励。
    1982年至1985年,地方工业生产发展缓慢,工、农、牧、企业等出现亏损,使本县财源不足,财力缺乏,县财政支出连年呈现赤字。1982年赤字为30.9万元,1983年赤字为477.9万元,1984年赤字为263.2万元,1985年赤字额为222.8万元。建国后双城县历年财政分项支出统计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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