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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县于1966年于县城东门外3里许,始建殡仪馆。1967年推行火葬。1976年后,火葬场先后建立了休息室、追悼室、骨灰寄存室,改建了火化炉,火化由过去的3小时缩短为40分钟。燃料消耗由150公斤标准煤减到75公斤。至1981年末共火化尸体2023具,平坟包230000个,恢复耕地7800亩,殡葬改革后名列松花江地区的第一名。
1983年至1985年6月末,火化尸体8271具,两年火化数居全省县级火化单位之首。仅1984年死亡约4000人,全部实行火葬,节约木材3000平方米,节省耕地130亩。
各乡、镇都建有祭祀堂或骨灰堂,其中农丰镇祭祀堂设在镇北的牛头山旁,依山傍水,环境幽静。82岁的赵会昌老大爷,到祭祀堂参观后,高兴地说:"人死后埋在地下,一浪费木材,二浪费土地,用不了几年骨头渣子烂没了,坟包地也找不到了,这个习惯真得改。死后骨灰放到这里,骨灰盒上有照片,亲人可以随时来看,几百年也没不了。”于是,他回去后让儿子把已准备好的寿材移作它用,嘱咐死后进祭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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