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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廉政建设上近期做十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出发,参与了招工、招干、招生、征兵、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大学生分配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场监察100余次。各级监察机关还参与了清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继续开展了反腐败斗争,重点查处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经济监督部门、执法部门、群众反映大的实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等干扰经济秩序、阻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监察部门全年受理来信来访2 848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00起(大案要案132起),涉及518人,其中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60人,科级干部174人,一般干部274人。结案348起,有375人受到政纪处分,4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224万元。市监察局自办案件101起,其中大案要案46起。市监察局在全省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市监察局举报中心被评为全省监察系统举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监察机构已由上年的132个增加到277个,专、兼职监察干部由上年的1 605名增加到1 937名。全市监察系统共举办15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了600多名监察干部。市监察局举办了学习《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学习班,对全市l 000名监察干部进行辅导。
市监察局聘请的40名特邀监察员向监察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80余件,提供案件线索、转递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42件。有49人次参加了全市的清房、招工、招生、招干和"两公开一监督"等专项检查工作。参与查办案件20起。(赵国清 刘祥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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