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办公厅、信访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体制改革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监察局、旅游局、民政局、统计局、劳动局、物价局、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标准计量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档案局、经济委员会、轻工业局、机电冶金工业局、电子仪表工业局、石油化学工业局、纺织管理局、医药管理局、交通局、商业委员会、蔬菜产销办公室、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政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建筑工程管理局、建材工业局、教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农村经济委员会、农牧渔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对外经济贸易局、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
第二轻工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于1986年12月25日撤销。
(王新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