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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林业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深入贯彻《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工作力度。1.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按照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完成1999年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审计、检查工作和2000年度森林采伐设计现地审批及采伐证核发工作;开展了方正、呼兰两县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郊区森林资源清查,摸清了全市森林资源现状;全面加强林地管理,全年清理回收林地1.67万公顷;依照《哈尔滨市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条例》,集中治理整顿全市木材流通领域,取缔非法经营加工厂(点)297家。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完成《哈尔滨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组织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执法年、爱鸟周等法制宣传活动和以保护森林资源冬季行动、保护森林资源3号行动为重点的专项严打斗争,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有力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林政案件899起,比上年降低27.9%,查结率100%,处罚近千人,收缴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60只。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出台《哈尔滨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方案》、《哈尔滨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建设1O处县级自然保护区,全面完成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3.重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着力推进杨树天牛和森林鼠害两个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治理工程,提高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水平,森林病虫害发生率4.79%,防治率77.9%。4.做好局长信仿电话接听和案件督办工作。年初成立局长信访电话工作办公室,配置专线电话并指派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共接听信仿电话286次,其中直接答复209次,交办、催办60次,直接查处6次,回复市长信访电话交办2次。(董俊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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