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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八篇 工商和物价管理
 
 
第二章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检查
 
   
    道外区在物价管理中,依靠专业机构,广泛发动群众,采取专业人员分片包干检查和早晚班前班后抽查,抓住违价苗头,重点检查和按行业深入细致全面检查,关键时组织各方有关人员突击检查等方式,不断对市场物价进行检查,以控制非法涨价,维护市场稳定。    
    1981年国营一旅社和景阳旅社为增加企业收入和职工奖金,在一般床位上铺上泡沫垫子,混充泡沫软床,每床收费加价0.5元,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国营一旅社总计非法收入达15 915元,景阳旅社达3 384元。1982年7月,市第二运输公司二队启明五金建材商店超越经营范围,倒卖国家一类物资,以每斤进价8分的2 000公斤废元针,竟以每斤1.2元高价卖出;水泥每吨牌价87元,竟以170元高价卖出;地下消火栓牌价每个389元,竟以480元高价卖出。
    1983年3月,个别医院任意提高收费标准,随意乱收费或多收费,仅就两个医院的16 786笔票据的抽查,发现多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14 781元。如打针前试敏收费O.4元,手术前消毒收费3元,手术中另收纱布费16元,剖腹产应收费用外又多收一个正常产费5元,在每项手术费中,都另外多收处置费5元,还向患者收被褥拆洗费2元。从抽查的3 082张西药处方中,有差错的有270张。一床收住多人,而床费竟不减收,在节育、待产繁忙的情况下,最多的一床收住4人,但都是按全价收床费,在1983年的11个月中,仅此一项就多收6 872元。在检查中,对违价单位均按国家政策规定,作了处理。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仅以上列举的5家就近70 404元),还责成违价单位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1985年夏季,针对道外早晚零售网点、农贸市场发展迅速,经营十分活跃,有部分商店、摊床趁改革之机,哄抬物价,采取各种手段坑害群众的情况,道外区物价局组织全局干部于7月11~7月13日,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在检查的79家中,有64家违价,占81%,按奖惩结合的原则,给予纠正教育的有13家,给予经济制裁的有51家。
    1986年7月开展物价大检查时,在对饮食业、早点业进行重点抽查后,又对饮食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出早勤检查饮食业网点的早点,出晚勤检查饮食业夜市,而后全面检查全区饮食业。这次共检查120个单位,360种商品,发现违价的单位65户,处理违价单位45户,共收缴罚没款1 270元。发现个体饭店多数不执行"三公开"规定,没有成本核算卡片,投料无标准,乱计价,乱收费。    
    1987年按国务院关于开展物价大检查的精神,道外区以派查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全面物价大检查。经过对全区应检单位的调查,逐户登记造册,确定应开展自检的单位为1 400余户,检查人员在自检的基础上抽查了562户,其中违价的182户。根据政策规定,对违价者分别进行了处理,每验收一户,就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必要的管理机构。1988年1月上旬,又对全区出租汽车进行了连续检查。出检人员264人(次);检查出租汽车704台(次),其中违价的68台,违制的168台(次),共收缴罚没款16 500元。
    1989年,按治、整、改方针要求,全年共检查了61 000余户企事业单位,查出了一些违价户,经处理,共收罚没款103万元。1990年,以迎接对苏联、东欧经贸洽谈会为中心,对全区商业经营比较集中的几条主要街道和几家大宾馆,实行划片定点包干检查,确保物价平稳。全年共检查4 889户次企业,处理了一些违价户,收罚没款115.5万元。
    1990年道外区在执行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的基础上,深入企业为企业进行无偿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价格咨询,业务培训,协调各方面价格关系等,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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