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道外区志》
 
 
第十二篇 卫生
 
 
第三章 医药管理
 
 
第二节 解放后医药与药政管理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医药管理工作,区卫生局(科)有药政科(股),负责药政管理和监督。
    一  对麻醉药品的管理
    1978年以来,按照《哈尔滨市麻醉药品管理使用规定》的要求,道外区卫生局对全区院、站、所麻醉药的管理使用建立了严格审批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对麻醉药管理不善、手续不健全的少数单位提出了批评,责令限期改进。
    二  非医疗用品管理
    近年来有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当前公费医疗制度不健全的机会,由看病开"高价滋补药"进而发展到开非医疗用品,有些医院和诊所只强调经济效益,不顾党的政策和规定,将化妆品、家用电器、生活用品也充当药品开给患者,由患者单位给予报销。为此区卫生局曾三令五申进行制止,采取措施,严禁医疗单位上街卖药和经营非医疗用品,对违犯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制止了这股不正之风。
    三  查禁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取缔不法药贩    
    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区卫生局对区直属医疗单位全面进行药品质量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胜利医院、东莱医院、松浦医院库存积压药品很多,经药品检验员鉴定,查出314种属于过期失效和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约合人民币4.7万元,区卫生局果断处理,将药全部集中到松浦医院,在区药品检验员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近年来,一些不法药商为了赚钱,不顾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到处兜售假药、劣质药。为此,区卫生局派出人员到集贸市场、早市和大街小巷予以制止、取缔不法药贩的违法活动,共取缔"游医"、"药贩"23人,假药、劣518    道外区志质药达20余种,其中收缴假犀角、假鹿鞭等伪劣药品80多公斤。并将收缴的假药、劣质药品进行公开展览,以教育广大群众。1986年以来,区卫生局共组织了两次大型展览,展出假、劣药及非法制剂50余种,80多公斤,参观人数达3万余人次。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