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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道外区属于贫苦和科学落后地区。孕产妇得不到应有的检查和防治,产妇死亡和早产、新生儿死亡率较高。
解放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妇幼保健工作。首先取缔了妓院,有效地控制了性病的传播,继而颁布了婚姻法,强调新法接生,培养了大批妇幼保健专职医生,开展了产期保健工作。
一 妇女保健
婚姻保健道外区是从1983年开展婚姻保健工作的,专门设立了婚姻保健门诊,对新婚夫妇进行健康检查和遗传病、优生知识的咨询。
婚姻保健门诊主要负责婚前健康检查和婚前咨询,健康检查主要了解病史,全身检查,生殖系统的检查,以及必要的化验。三年来,通过婚前检查共发现因患病不能结婚和不宜立即结婚的男女4 156名。
女工劳动卫生道外区政府要求各工厂企业女工在百人以上的单位都设卫生室,对女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也做了明确规定,增设孕妇休息室,厕所实现蹲位式,设淋浴室等。
五期保健指导1954年国家提出做好妇女卫生保健工作主要抓"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1978年又增加了更年期保健,共称为"五期保健"。在广泛开展宣传和保健指导的同时,部分单位设立了卫生室,发放消毒卫生纸,添置冲洗设备。对孕期妇女调离有毒工作,怀孕6个月的女工调离重体力工作,并开展围产期保健,通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及时发现和矫治孕期疾病。'1984年道外区首次试用《母子健康手册》,并规定妇女妊娠期即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实行孕产期系统管理,产前检查8次以上,产后访视3~5次,每次检查都需详细纪录。1983年妇幼保健所增设了妇幼保健门诊,具体宣传、讲解“五期保健”知识。
妇女病的防治 区卫生局、区工会、区妇联于1983年印发了《关于开展以防癌为中心的妇女病普查、普治的联合通知》,普查对象是已婚妇女。城市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对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贫血、滴虫、霉菌性老年阴道炎、外阴白斑等症进行定期查治。在农村以防治子宫脱垂、尿瘘为主。通过普查达到早发现,早治疗,找出病因,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新的病患发生。
二 儿童保健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自1960年以来道外区就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到1981年道外区儿童保健工作已形成了一个新的保健网。
60年代初期始,道外区加强了儿童免疫接种和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定期按年龄组进行计划免疫和系统地对学龄前儿童的体格检查。卫生保健人员经常深入到托儿所、幼儿园、街道居委会和郊区农村进行儿童保健指导和普查防治工作。重点抓了婴幼儿腹泻、消化不良、佝偻病、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小儿肺炎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由于坚持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采取了免疫接种等措施,使危害儿童生命的急性传染病得到控制,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患病率也明显下降。
1975年农村乡(镇)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由区妇幼保健所派出两名医生深入生产大队,重点对三病(佝偻病、贫血病、营养木良)进行防治及卡介苗的接种。1976年,在万宝公社赵木大队进行了儿童保健试点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由区妇幼保健所派出专职人员定期到各大队进行防病、治病和健康检查。1982年在原有儿童保健工作基础上,又以前进公社胜利大队为试点单位,进行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到1984年又发展了万宝镇良种场、松浦镇的松浦村、红星村、新兴村、光明村、黎明村、新华村等7个农村保健点。1985~1986年又先后增加了前进乡的集乐村,松浦镇的松花江村,万宝镇的双榆村、化家村、钓鱼村、薛堡村6个保健点,保健点共达13个。1983年~1990年0~3岁儿童二种病患病和矫治(附表12-3)、1978~1990年托幼、儿童保健机构(附表12-4)、1983~1990年0~3岁儿童三种病患病情况(附表12-5)、1978~1990年托幼机构人员变化情况(附表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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