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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四篇 工业
 
 
第二章 工业部门及主要工厂
 
 
第七节 食品工业
 
      
    自清末建县开始,县内除有小型粮油工业外,还有烧锅(制酒)、粉坊、豆腐坊、糕点铺、醋酱坊、米面加工、糖果制造等小型食品工业。这些工业作坊多为季节性生产,手工操作。
    解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工业开始发展,除小型作坊外,还建有地方国营油酒厂、食品厂等一些初具规模的食品工业。
    木兰县酿酒厂。厂址在木兰镇建设路路西,地方国营企业,归县经委领导。占地面积37 153平方米,建筑面积20 859平方米。
    1950年10月,在柳河王大边外屯开始建厂制油,1953年3月搬到烧锅屯(滕家烧锅)筹建地方国营油酒厂,1954年建成投产。有工人18名,年产白酒200吨,创产值7.4万元。1957年工厂迁至木兰县酿酒厂现址,厂内设有锅炉、白酒、果酒、曲房、化验5个车间,工人增加到77人,用30马力锅炉供热蒸馏,沿袭"老五甑"方式生产投料,班产白酒400斤左右。1968年,采用新曲种烧酒,产量显著提高,班产1 050斤。并开始使用开凉机,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主要生产50度白酒和木兰牌60度瓶装白酒。
    1959年秋,食品广果酒车间并入酿酒厂。1963年,果酒车间扩大到600平方米,工厂购置了罐装机、压盖机,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流水线罐装生产,年产山葡萄酒150吨、山梨酒100吨,还生产史国公酒和其它果酒,最高年产达800吨。1964年,该厂生产的葡萄酒、山梨酒达到了部颁标准。但因木兰县处于非铁路沿线,外运成本较高,木地人又喜欢饮用烈性酒,1978年后果酒生产逐年下降。
    木兰县酿酒厂自建厂以来就十分注意窖藏,因此有较好的储藏设施。据1985年统计,白酒、果酒生产车间有1O吨储酒罐30个,O.5吨储酒罐70个。
    1985年,与哈尔滨市酒精二厂联营,签订了3年联营合同,税后利润三七分成,酒精厂保证供应酒精,酒厂负责供应白酒。为保证质量,增添了提露塔1座,过滤机2台。当年生产谷酒128.5吨,五加白酒60吨,随之又生产木兰汾酒、黑加伦酒、玉液酒等3种中档酒,年创产值215.9万元,实现利润1O.4万元(酒厂分5.5万元,酒精厂分4.9万元)。是年,为创新品种,开始试制动物蛋白酒--田鸡白酒。
    木兰县啤酒厂。厂址在木兰镇生产街,地方国营企业,归县经委领导。啤酒厂原是酿酒厂的一个车间,1969年建成投产。开始时,有24名工人,采用土法生产。主要设备有:醣化罐1个,过滤槽1个,冰块冷冻,手灌装,日产啤酒0.5吨。1975年10月,国家投资40万元,重新建设木兰啤酒厂,占地1 500平方米,购置了部分啤酒冷冻、过滤、醣化设备,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日产啤酒3吨。后因经营亏损,原料短缺,于1978年4月停产,设备封存,人员并入酒厂。1980年6月重新恢复生产,为酿酒厂的一个车间,独立核算。1981年,再次由酒厂分出,成立木兰啤酒厂,建有醣化、冷却、锅炉、包装、后防5个车间,有工人79人,年产啤酒321吨,创产值12.5万元。由于啤酒销量逐年增加,啤酒生产形势越来越好,1984年开始扩建,设计能力为年产啤酒5 000吨,在生产街重新建厂,厂区占地面积8 600平方米,主楼1 700平方米,锅炉房150平方米,仓库120平方米,办公楼44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4吨锅炉1台,空气压缩机1台,冷冻机3台,自动灌装机1台,发电机1台。职工增加到96人。1985年年产啤酒1 800吨,创产值76.6万元,实现利润13万元。
    木兰食品厂。厂址在木兰镇通江路路西,地方国营企业,归商业局领导。1951年,以私人商号徐乃文、雷庆轩醋酱坊为基础,筹办了木兰县酱醋厂,于1952年投产。有厂房7问,工人5名。主要生产醋、酱,年创产值0.5万元。1954年,易名木兰县食品厂。设置糕点、糖果两个车间,有工人15名,年产值6.3万元。1958年以前由县工业局领导,1959年以后归商业局管辖。1963年木兰食品厂开始扩建,厂房面积增加到300平方米,组建了糕点、糖果、麻花、酱醋4个车间,工人增加到58人,年产值68.8万元。1965年,购入1台龙门型饼干机和1台合面机,从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生产,产品质量和产量都有了显著提高。1968年,设置糖果、面包、麻花、汽水、果品5个车间。将酱醋车间从食品厂分出,另建了酱菜厂。1981年食品厂工厂占地面积6 566平方米,有工人107名,年创产值81.7万元,利润2万元,固定资产40.6万元。主要没备有:合面机2台,软糖搅拌机1台,苏心机1台,冲糖机1台,24立方米面包炉1座。1984年,麻花、糖果两个车间实行经济承包,厂部供给原料,车间向厂部交定额利润。1985年,该厂与哈尔滨市老鼎丰食品厂联营生产糖果、糕点、月饼,使工厂有了生机。全厂有职工100名,年创产值97.7万元,利润0.2万元。
    肉类联合加工厂。厂址在木兰镇西郊,地方国营企业,归商业局食品公司领导。肉类联合加工厂前身为食品公司牧养厂。始建于1949年,场址在县城东南郊,紧靠松花江边,全县收购的生猪、黄牛等在这里集中,然后上调和供应县内市场。5名工人在不到50平方米的草屋里,以简陋的设备,年屠宰生猪2 000头。1956年,牧养厂更名为屠宰厂迁至城西郊,占地面积4 700平方米,年宰生猪257吨,创产值32.1万元。1960年,划归县畜牧局领导,年产猪肉188吨,其它肉制品27吨,创产值20.3万元。1961年,又划归县商业局食品公司领导,扩建砖瓦结构屠宰车间360平方米,草泥结构熟食车间200平方米,仓库11间,重新修建了猪舍和鸡舍,扩大了饲养面积。1973年,增加了白酒车间。1976年,由单纯屠宰转为综合性生产,购置了绞肉机、风泵灌肠机,灌制香肠、小肚供应市场,创产值55万元。1979年,又将白酒车间改为冰果车间。基本实现了屠宰、肉制品半机械化生产,年创产值140万元。1980年屠宰生猪8 662头,出肉575吨,肉制品25.5吨,年创产值120.4万元。1981年更名为肉类联合加工厂。主要设备有:电动机8台,电焊机、粉碎机、铡草机各1台,消毒铝锅1个,锡锅1个,还有吹风机、引风机、绞肉机、搅拌机、风泵灌肠机、打毛机等。1985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肉食市场开放,允许个人杀猪卖肉,肉类加工制品实行了议购议销,生猪收购量和屠宰量大幅度下降。全厂职工49人,年屠宰生猪3 242头,比1982年下降62.6%,生产猪肉228吨,比1982年下降60.4%,肉制品1O吨,全年创产值52万元,比1982年下降57%。
    木兰县罐头厂。厂址在木兰镇九二。街路北,大集体企业,归二轻工业局领导。占地面积5 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65平方米。罐头厂前身是农业局的菌肥厂,成立于1971年,当时有职工家属1O名,借种子公司0.5万元资金购置了简单设备和原料,用大锅生产九二0和五四0六菌肥,当年生产50吨,全部供给农村生产队。1977年因国家供应的化肥质量好,价格便宜,该厂由生产菌肥转为生产木耳菌和蘑菇菌。
    1978年试制生产水果罐头和麦精汽水。购置1吨蒸汽锅炉1台、加层锅1台、灭菌柜1台、压盖机1台,当年生产水果罐头1O吨,麦精汽水5 000箱。1982年改变隶属关系,划归二轻工业局领导。1985年在生产水果罐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肉类罐头、水产品罐头和蔬菜罐头。全年共生产各种罐头179吨。全厂有职工45人,创产值40万元,盈利O.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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