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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二篇 自然地理
第三章 水文
第三节 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木兰县天然水资源从1923年即开始开发,其地表水从1923年种稻即开始利用,但多年来一直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全县人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拦坝蓄水,修建水库,大力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木兰县水质情况表(附表)
随着农田基本建设的开展,在利用地表水的同时,地下水也得到了开发利用。打小机井种稻开始在山区兴起。据统计,到1984年已开发10.102亿立方米。但因地下水温较低(一般在3~8℃)矿化度小于1克/升,所以灌前需用长渠道与晾水池的方法增高水温(灌溉水温要求在10~15℃)。据1985年统计:全县打塑料管小机井就有1 548眼、组合井50眼,农业年供水量3.1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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