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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志》
 
 
第十六篇 文化
 
 
第三章 报刊 广播 电视
 
 
第一节 报刊
 
       
    解放前,木兰县没有办过报纸和刊物。1956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木兰县委员会创办了《木兰报》。在办《木兰报》以前,县委先后办过《木兰工作通讯》、《木兰小报》和《生产报》。《木兰报》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办起来的。《木兰报》为八开张两版面,创刊时为每周5日刊,每期发行3 000份,1957年1月12日,因经费不足停刊。1958年5月1日复刊后,于10月17日改3日刊,发行份数最多达6 265份。《木兰报》很受读者欢迎,全省各兄弟县以及长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曾有过它的热心读者。
    1956年至1957年,《木兰报》设副总编辑1人、编辑2人。1959年3月增到5人。其中副总编辑1人、编辑2人、记者2人。《木兰报》多登载有关全县人民革命斗争历史和工农业生产经验等资料性文章。
    木兰县解放前没有自己的刊物。解放后为了活跃城乡文化生活,1959年县文联编选出版了《木兰民歌选》,共刊载民歌220首;还自办了《文教通讯》,1962年停刊。1970年后,县文化馆结合开展城乡文化娱乐活动,创办了不定期的文艺刊物,先后出刊过《木兰文艺》、《木兰达河》、《演唱作品》等,至1985年共出刊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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