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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0月20日12时40分,木兰县制砖厂机坯车间上料工人李文瑞,手持圆环铁棍,往制坯机内捣土。因制坯车间没有切实可行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安全保护设备,加之本人麻痹大意,不慎将两支胳膊伸进绞断,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1960年3月14日,新民乡打石民工在松花江南沿、气包沟北面打石头,相距2米左右打了两个炮眼。下午4时左右,民兵排长唐波明叫大家躲开,开始点炮,1个炸响1个哑炮。唐波明没按规定检查引信而去检查炮眼。刚到眼前,哑炮炸响,唐波明被崩到半空,落在北36米远的大江冰面上,两腿和臀部炸开,有一只右手崩到18米以外地方,当即死亡。
1975年5月1日7时30分左右,柳河电管站工人窦广禄,单独一人上水泥电线杆作业,在杆下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先用拉杆捅下来了两个跌落保险。之后,为了防止别人推上保险,又违反操作规程,用左手去拉北边第三个跌落保险,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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