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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二编 农业
 
 
第四章 渔业
 
 
第二节 渔业管理与服务
 
      【管理机构】  县主管渔业机构为县水产局,2002年改称水产总站。下设水产技术服务推广中心、鱼种场、水产公司、颗粒饲料厂。各乡镇配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产站)。2003年总站机关在职20人。历任站长孙亚军,副站长赵士英、孟凡斌。
    【渔政管理】  县水产局渔政股配合省、市业务部门对江河水质污染进行监测。在呼兰河滨北铁路桥下和呼兰河公路桥北乳品厂之间,设监测点2处,纳入国家环境监测网。年监测10-15次。测定溶解氧、PH值、气味、水深等9项指标,年向省、市提供数据90条以上。1997-2000年,渔政股被市水产局和市安全委员会评为渔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水上交通安全先进集体。2000年起,配有渔政管理人员6名,机船1艘,负责自然水面发包、发放养殖使用证、船检证、捕捞证、打击违法渔业生产,保护水产资源。2001年9月,渔政船被国家渔政港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命名为"龙渔政104号"。2003年3月14日,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给呼兰检验站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可证书。1998-2003年,共发放捕捞证600个、船舶证527个,处理违规案件61件,收缴非法渔具2 215个(件)。
    【资源保护】  县渔政部门每年都对松花江和呼兰河沿江河一带进行检查,特别是禁渔期间,渔政人员昼夜巡逻,严厉打击违法捕捞作业。1996年起,县每年向呼兰河和松花江人工放流鱼苗,省、市主管部门和县领导还亲自参加放流鱼苗活动。2003年,全县开发利用水资源3 309公顷,放流鱼苗增殖及合理捕捞保值,有效地保护水产资源。至2003年底,累计向松花江和呼兰河放鲤、鲢、团头鲂和鲫鱼苗1 000万尾,渔业资源得到增值。
    【科技服务】  1991年建立县水产技术服务推广中心,负责全县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和鱼苗(种)调剂工作,并在县13个养鱼重点乡镇配13名水产员。1998年3月30日,在孟家乡举办首届"绿色证书"培训班,有46人参加,全部结业并获得渔民"绿色证书"。1999年县水产技术服务推广中心和乡镇水产站人员全部配齐,共50人。水产技术人员经过省水产学校3年脱产学习,全部掌握水产养殖知识。2000-2003年,每年除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研讨会和"绿色证书"培训、提高渔民专业技术水平外,县水产局还组织科技人员和有关场户负责人多次南下沈阳、北京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聘请省水产局专家现场指导。1988-2003年,县承担省、市"丰收计划"554公顷,分解落实到9个乡镇、17个养鱼场(户),全部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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