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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 1997年10月27-30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潘义春、王吉烈、樊大力、杜淑荣、王福、赵军、郭润玺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27名。大会应到代表245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40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4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王吉烈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为副主任,选举王年林、王淑田、刘哲、刘丽雅、刘峙勇、李英顺、轩云春、张文、张凤丽、张国财、张国泰、邵继志、林永国、赵新宽、侯希平、费永贵、窦文学、瞿显君18人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王忠新为县政府县长,马冰哲、王春清、孙申才、严宝昌、张凤兰、张希清、韩臣为副县长,选举刘占阳为县法院院长、魏宪辉为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出席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名(其中市下派代表11名):马万福、王珊(下派)、王凤翔、王吉烈、王年林、王欣然、王明杰、王忠新、王铁成、王涛志(下派)、刘立滨(下派)、关锡庭(下派)、孙文志(下派)、牟秀云、李志林、李英顺、李满起(下派)、佟彦、谷青砚(下派)、张彦、张寿利(下派)、张铁铭、陈瑞之(下派)、岳玉泉(下派)、金凤翔、赵书然(下派)、赵炳德、赵桂云、姜潮波、徐建达、郭润玺、窦文学。
【二次会议】 1998年1月16-18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吉烈、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主持。主席团成员32名。大会应到代表245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34名。大会听取、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县政府、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次会议】 1999年1月13-16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吉烈、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主持。主席团成员31名。大会应到代表246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36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补选李爱群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四次会议】 2000年1月13-16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吉烈、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主持。主席团成员26名。大会应到代表247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36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补选王俊生、杨光、张平、张万平、张福彦、赵桂云、葛忠文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五次会议】 2001年1月11-14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吉烈、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31名。大会应到代表250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39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补选于凤仁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孙继先为县法院院长。
【六次会议】 2002年3月4-6日在县政府西楼大会议室举行。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严宝昌、樊大力、杜淑荣、王福、郭润玺主持。主席团成员33名。大会应到代表250名,出席大会开幕式代表238名。大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共6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严宝昌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显君为县政府县长、史振兴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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