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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志》
 
 
第二篇 农业
 
 
第二章 林业
 
 
第二节 采运
 
      
    一、采伐    
    县内林业采伐始于清朝末年。清光绪二十三年(1896年),《中俄密约》签订后,沙俄窃取了中东铁路的筑路权强迫清政府签订附约,租借中东铁路线林区为租借林。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东铁路公司俄员请于总办周冕扩大森林区域,订立黑龙江省采伐合同,指定岔林河、浓浓河各至河源止170里,宽70里界内林区统为中东铁路公司砍伐,华人不得过问。俄人大量砍伐木材,致使岔林河、浓浓河两岸森林遭受严重破坏。光绪三十二年(1904年),岔林河到浓浓河中间地带为俄国中东铁路公司租借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自岔林河口起溯河而上长50里,宽河东20里河西15里的林区为俄国租借林。沙俄在大通县林区内为所欲为,大肆掠夺森林资源。宣统二年(1910年),黑龙江省林业官员调查:岔林河两岸各30里,北至大青咀120里的森林,全被俄人火锯伐倒,幼松也被砍伐烂于山中。到民国元年(1912年),松花江北岸岔林河口往北150余里的地带皆为俄国中东铁路公司的租借林。
    民国初年,黑龙江省一部分官僚牵头以通河县境内森林为主,创办了东亚林业公司。该公司先期驻县城(今三站乡),后因往来公务不便,公司驻地迁至水陆木材集散地岔林河口。公司股东有黑龙江巡抚、哈尔滨道台及省署各大要员,公司在通河境内经营林区8 000方里。本县南临松花江、水陆运输十分便利,当时木材采伐及交易数量颇为可观,这时的伐木组织称为伐木组合,每个组合25至50人不等。民国3年(1914年)全县有伐木组含50余个。民国2年据当时的调查,采伐红松50万根,柳木7.2万根,桦木20万根,白杨30万根,榆木3.2万根。
    民国8年(1919年)5月,通源林业有限公司由官商合办改为部省合办,原始森林统由通源林业有限公司经营。
    民国18年(1929年)11月,林商熊毅在西北河西部进行伐木作业。
    民国19年(1930年),通风木业同业公会在西北河一带设和记、顺平、木利、魁记、瑞记、毅才、其昌、近才、长山、有才、绳纲、万发、希平、雨田、三明、三人、金升、二同、合江、大山、同栋、徐才、合才、德山、廷江等伐木场27处森林采伐业,可谓兴盛之至。
    1932年,日本侵略者占领通河县后,设立通河营林署,并下设木兰县、方正县、依兰县营林分署。在县内设浓浓河、蚂螂河、清河驻在所、强化林业采伐管理机构,网罗地方大小封建把头组成东帮、柳赖、天合永等伐木组织,按各主要河流划分采伐区域,雇佣本地或外地工人入山采伐,每年都有大量优质木材被日本侵略者征用或转运到日本国内。
    伪满康德6年(1939年),清河驻在所大满林业、林相林业公司、公藤组合在小古洞、大古洞设采伐作业所。伪满康德7年(1940年),大把头刘国江、把头王延世、许茂气、李兰会、周义臣等人在西北河进行伐木作业。1947年到1948年,红林公司在西北河采伐木材,同年哈林公司在大古洞采伐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成立通河林务分局。1950年更名为通河森林工业分局,同年9月投产,年产木材9.9万立方米。1953年,通河森工局在西北河采伐木材7.4l万立方米,在大古洞采伐5.39万立米,在小古洞采伐4.9万立方米,全年木材产量达到17.7万立方米。从1954年到1957年,通河县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先后在大古洞、小古洞林区采伐木材2.3万立方米。1958年通河森工局改称通河林业局,隶属哈尔滨林业管理局,全局经营面积196 999公顷,总蓄积量12 104.1万立方米,木材年产量52.5万立方米,拥有乌鸦泡、莲江口两大贮木场,成为全省主要林业企业,有力地支援了各地经济建设。1960年,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在本县内成立清河林业局,辖东升、东华、东辉、东方4个林场,年产木材1.5万立方米。1963年撤销清河林业局,改为清河中心林场。1972年经省政府批准,重建清河林业局,到1974年拥有7个主伐林场,年产木材20万立方米。
    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林业采伐工人从传统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油锯机代替了弯把子锯,生产效率大为提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给林业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运输
    冰道运材从民国到伪满时期,由伐木场到松花江边楞场,木材主要靠冰道运输。浓浓河、岔林河、富拉浑河、西北河、冰道总长达300余公里。
    水路运材清末,浓浓河、岔林河、西北河、大古洞河、小古洞河均为流送河道。
    民国初期,流送量增大。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占领本县后,仅在西北河、大古洞河、小古洞河流送下山的木材每年达30万立方米左右,大量优质木材被日本侵略者运回日本国内。
    清末,沙俄窃取了在本县浓浓河、岔林河林区采伐权后,每年下山的木材都通过松花江航道,由中东铁路公司所属汽船运往哈尔滨等地。民间外地帆船也由水路来购买木材。
    民国初年,随着木材采伐量的增加,沙俄中东铁路公司、东亚林业公司、通源林业有限公司所采伐的木材,都通过松花江外运,民国3年从松花江运出各种木材110万根。
    伪满洲国统治时期,从清河大古洞、小古洞、西北河林区采伐的木材,每年由松花江输出在10万立方米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属通河林业局从1949年到1958年生产的木材都由水路运往哈尔滨、佳木斯等地。1958年森林铁路通车后,木材水运量逐年减少,但仍占一定比重。清河林业局木材外运仍以水运为主。1985年,地方航运公司外运木材7 000吨。
    森林铁路运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改变木材运输落后状况,1954年通河林业局开始修筑乌鸦泡至巴彦县兴隆镇的森林铁路。这条铁路全长188公里通河境内有干线86公里,支线105公里,使大量木材通过这条铁路转运到全国各地。
    公路运材省属清河林业局1985年,全局有公路402.81公里,其中支线公路190.8公里,简易公路81.8公里。全年完成木材运量24.3万立方米,比1972年增长69.93%。
    县林业局1985年公路总长80公里。其中龙口林场20公里,乌拉浑林场28公里,铧子山林场21公里,洪太林场11公里。拥有运材汽车9台,50型集材拖拉机5台,东方红拖拉机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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