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市完成本轮修志任务的关键一年,任务十分繁重。总的要求是:继续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七次省地方志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又好又快推进志书编纂、切实保证志稿质量为重点,以确保各项工作同步为目标,以有效贯彻《条例》和认真执行工作规范体系为保障,求真务实,不懈努力,争取全市地方志工作不断提升整体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继续宣传、贯彻《条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遵循法律、执行法律的意识,对国家、民族和历史负责,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角度,自觉地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在重视行政手段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争取行政手段支持力度的同时,也要主动与当地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执法探索,不断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进程。
2、继续加强两级志书编纂工作。2010年,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从整体上将进入陆续出版发行的新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把修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在强化质量、以质取胜的同时,加快编纂进度。特别是修志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机构,明确责任,研究和调整修志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迎头赶上。市地志办编审指导人员要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按质如期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
3、完善地情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构建地情服务组织系统,进一步广泛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推动地方志与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对方志研究、课题研究的新合作、新进展,完成在落实想法前把筹划变成实际操作的阶段。二是要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围绕中心、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民众,完善服务功能,真正形成地方志全方位服务体系,重点是做好方志馆、哈尔滨地情网等地情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努力拓展地情服务载体创新,在继续做好年鉴和地情丛书编纂、办好哈尔滨地情网、《哈尔滨史志》、《哈尔滨市情活页》的同时,努力开发有资政价值、有教化和宣传功能的声、光、影视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志的社会功能,不断扩大地方志资源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应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发挥优势和强项,贴近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提供研究成果和信息支持。
4、加快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以推行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为切入点,尽快使资料年度化工作走上正轨,实现资料基础工作常态化的突破。二是理顺机构关系,实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突破。继续争取将区、县(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列入区、县(市)政府直属职能机构,确保区、县(市)地方志机构的规格和隶属关系满足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三是提高以专项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地方志工作以轮次考核转变为以年度考核单位的考核方式的突破。四是根据国家、省地方志发展纲要,结合我市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又高瞻远瞩的《十二五地方志发展规划》,实现我市地方志工作指导思想上的突破。五是以建成后的方志馆为基地,定期对全市修志队伍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在方志人才培养培训、方志理论构建、推动方志工作等方面进行创新与资源整合,在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5、有针对性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一是进一步发挥地方志学会的阵地和平台作用,开展对已出版的二轮志书的学术研究和编纂实践的总结。组织专家或修志工作者,对新出版志书做全面深入的学术评析,及时总结可资借鉴的经验,用以指导后续出版志书的编纂和编务工作。二是结合工作不同进度的不同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工作方法和地情规律的研究,为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问题提供理论和方法的支持。三是积极参加全国性图书、方志展览会,学习交流兄弟城市方志编纂总体工作的先进经验,总结交流出版发行优秀志书的成功经验。
6、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方志机关和方志队伍活动。要从加强市地志办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理论学风、生活作风五种作风入手,在全市地方志系统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节约型"五型"方志机关和方志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级地方志机构工作效能和方志队伍的整体素质,力争培养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修志用志专家学者。同时,以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了解和掌握作为一个公民、机关干部应具备的法律常识,熟记和精通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