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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县最早的工业,是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由俄国人、德国人在苇河、亚布力、乌吉密、帽儿山等地陆续兴建起来的采伐林场和木材加工场。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后,俄国人又在一面坡创办了制粉厂、列巴花(酒花)场、啤酒厂、瓶子厂、发电厂等。县境内民族工业发展缓慢,1922年(民国11年)以前,全境几个城镇仅有少数私人开设的小型手工作坊和匠铺。1923年(民国12年)后,一面坡、乌珠河、亚布力、帽儿山等地才陆续建起了诸如发电、制米、榨油等机械生产的工厂。
1931年(民国20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后,收买了一些重点工厂,并进行掠夺性的经济统制,使县内刚刚兴起的民族工业遭到打击,工厂纷纷倒闭。
1945年东北光复后,人民政府将少数主要的私营工业,如发电厂、机械厂、制酒厂、油米厂等收归国有,以加强统一管理;对大多数小型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仍采取积极扶持、大力发展的方针,促其昌盛。到1949年末,全县有工业企业757个,总产值12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个,产值3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7.6%;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752个,产值8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2.4%。从1952年开始,党和政府开始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全县有工业企业118个,工业总产值达81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个,产值34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3%;集体手工业(二轻工业,下同)企业56个,产值24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0%;个体手工业企业51个,产值22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7%。同1949年相比,全县工业总产值增长了5.6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增长9.3倍,在产值比重上已处于领先地位;集体手工业产值比重已超过了个体手工业;个体手工业产值虽然增长了1.5倍,但产值比重亦居末位,企业数也减少了93.2%。
1958年后的大跃进时朗,贯彻了工业企业全民所有、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和取消私有制等政策。同时,"社社办工业"的群众运动也随之兴起。到1960年,全县有工业企业10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由1957年的11个增加到45个,其中新建的小钢铁、小机械、小矿山、小化工企业10个;手工业企业,一部分划归人民公社,一部分改为全民企业,由原来的56个减少到21个,其中新建的小机械、小化工企业4个;公社企业(1984年改为乡镇企业)自1958年产生后,已发展到36个,其中新建的小机械、小化工企业13个。全县的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814万元猛增到3 079万元,增长了2.8倍。但是,由于犯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左倾错误,使全县的经济比例特别是工业内部比例严重失调。因而,1961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下降到1 500多万元,1962年又递减到1 441万元。
从1962年开始,中共尚志县委、尚志县政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工业进行了全面调整,关、停、并、转了盲目发展起来的以及不适宜国家统一计划管理的企业,如炼铁厂、机械厂、化工厂、建材厂、服装鞋帽厂、食品加工厂等,压缩了基本建设规模和生产规模,调整了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经过调整,到1965年底,全县有工业企业78个,工业总产值达1 500万元,接近1961年的水平。全民所有制企业压缩到19个,产值1 07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1.4%;手工业企业恢复到48个,产值35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3.5%;公社工业11个,产值7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1%。到196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1 776万元,比上年增长18.4%。除手工业和公社工业因资金和原材料影响产值略有下降外,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提高到1 406万元,增长幅度为31.3%。
1966年党中央提出"公社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的号召,加之乡村基本有了电,因而尚志县公社工业此后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到1976年,全县工业企业165个,总产值达7 927万元,其中公社工业(包括街道和其他工业)92个,产值2 483万元,比1966年增长34.5倍。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遭到破坏,企业连年亏损。1973年至1976年的4年中,仅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就亏损1 63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多数微利保本。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尤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结合全县的实际,中共尚志县委、县政府对工业企业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对尚志县龙安化肥厂、尚志县棉纺织厂等一些长期亏损、生产无出路的企业实行关、停;对尚志县石油化工机械厂、尚志县造纸厂等14个产品无销路或重复生产的企业实行转产;对产品项目多,又不便管理的综合性企业,如帽儿山金钢砂厂,一面坡开关厂、亚布力综合厂等21个企业,划小核算单位,实行独立自主经营;对原材料有来源、产品有销路的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重点扶持、大力发展;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手工业企业,分期分批进行全面整顿,并在人事、劳动工资、奖金及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等有关经济政策方面,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对全县工业企业,分别实行了集体承包、专业承包以及利润包干、超额分成、亏损自负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对全县工业企业,分两步推行了以“利改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对具有地方优势,而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如尚志县水泥厂、一面坡乳品厂、苇河碳素厂、亮河检验工具厂和一面坡啤酒厂等5个企业,进行扩建、改造、挖潜和技术引进;对一些有发展前途,但资金短缺,技术设备比较落后,产品老化的企业,如一面坡制药厂、尚志县农机修造厂、亚布力农具厂、一面坡机械电器厂、帽儿山镇木器厂、帽儿山镇制药厂、长寿乡大华橡胶厂等,协助他们与外省、外县一些较先进的企业,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坚持国营工业为主导,鼓励发展个体工业、联办工业、合资工业或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各类工业。由于采取了以上实际步骤,使全县工业布局、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企业有了发展,企业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普遍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应变能力得到提高。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25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个,乡镇企业154个,县属手工业(二轻工业)35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厂和其他县属集体厂30个。另外,村办企业已达440个,个体企业2 176个。全县各类企业中,联办工业、合资工业已达30多个。全县工业总产值(不包括村办工业和个体工业)1985年达16 688万元,比1976年增长1.1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8 624万元,比1976年增长1倍,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1.7%;乡镇工业产值6 104万元,比1976年增长1.5倍,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6.6%;县属手工业产值1 371万元,比1976年增长11.8%,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2%;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家属、青年厂及其他县属集体工业,产值587万元。另外村办工业产值达3 012万元,个体工业产值达2 092万元。在经济效益方面,全民所有制工业,自1978年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仅1981年至1985年的5年中,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 900万元,其中1985年实现利润32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78年至1985年的8年间,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共实现利税7 183万元,乡镇工业实现利税5 955万元,县属手工业实现利税489万元,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家属、青年厂实现利税268万元。
尚志县的重点工业是森林工业(包括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酿酒工业、食品工业和建材工业。1985年,森林工业年产值2 83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7%;酿酒工业年产值2 21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3%;食品工业年产值2 89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7.3%;建材工业年产值2 0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2.1%。以上4个重点行业的年产值合计为9 95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9.7%。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共实现利税2 130万元,其中森林、酿酒、食品、建材四大工业合计实现利税1 675万元,占全县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78.6%。
其次是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纺织工业、制药工业、服装鞋帽工业和印刷工业。这些工业多数是新中国成立后依靠本县资源,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由小到大、由土到洋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其中一些企业,如一面坡制药厂、尚志县纺织厂、尚志县农机厂、苇河镇碳素厂、亮河镇机械检验工具厂已成为县内的骨干企业。
从1979年至1985年的7年中,全县有32种产品被命名为省、部和国家级的优质产品或被授予其他荣誉称号,并有19种产品先后打入国际市场。1985年,优质产品的产值达1 200多万元,约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5%。
1985年,县内尚有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和哈尔滨市所属企业12家,即亚布力林业局、苇河林业局、兴隆机械厂、长林工具厂、向阳机械厂、尚志外贸加工厂、一面坡建材厂、帽儿山冶金厂、帽儿山卫生敷料厂、帽儿山火石厂、帽儿山绢纺厂和帽儿山钢铁厂。尚志县几个年度工业单位数及产值比较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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