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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采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在全党进行一次深入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8月县在历井乡进行整风试点,城镇通过各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指示和有关文件。11月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在全县普遍开展整风运动。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基层组织53个整风领导小组,抽调专职干部274人,有216个单位7 372人参加运动。利用大会、小会和大字报形式,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连续掀起10次鸣放高潮。鸣放意见总计220 317条,其中:属于党的领导3 705条、方针政策5 994条、"三风五气"127 924条、经营管理15 070条、规章制度48 878条、生活福利11 369条、右倾保守630条、其它6 747条。
1958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退右派的猖狂进攻》的指示,运动转向以反击右派为主,组织批斗在鸣放中提出一些偏激过火言论的干部、教师。1958年8月组织1 200多人参加的批斗原县长孟繁斌的所谓反党分子大会。由于执行政策上出现偏差,使反右派斗争严重地扩大化,伤害了党内外许多同志。全县共划定右派分子188人、中右171人、坏分子72人、有严重右倾的129人、违法乱纪分子59人。其中对188名右派分子的处理是:开除公职法办的7人、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18人、撤销原有职务劳动教养的7人、撤销原职务监督劳动的71人、留用察看35人、分配到下级工作的17人、降职降薪27人、白谋生活的4人、免予处分的2人。对定为中右和右派分子的党员,按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清除出党。运动后期,全县下放基层干部267人、参加劳动锻炼的干部362人。
1960--1962年,根据中央指示,对错划的右派分子进行甄别,先后五批,摘掉50人的右派分子帽子。1979年落实政策,对1958年划定的"右派"、"中右"、"坏分子"等全部摘掉帽子,予以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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