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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县志》
 
 
第十一编 农业
 
 
第七章 副业、渔业
 
 
第一节 副业发展状况
 
      
    1950年建县供销社,扶持副业生产,采取投放资金、开辟生产门路、建立基地、进行技术指导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村副业生产发展。
    种植业  ①麻类。清末有芝麻、线麻、胡麻等大量种植。1950年全县种植大麻3 615,亩、茼麻2 265亩、线麻105亩,不能满足需要。麻类单产低,亩产仅二三十公斤,1960年全县大麻、苘麻播种1.5万亩,是麻类播种最多年份。1972年在大坊、敖木、双发等地搞平播密植种麻试验,亩产提高到60公斤,1975年推广全县。②烟类。清末呼兰烟叶种植蜚声全省。1950年种1 000余亩,1960年发展到3 540亩,以后逐年减少。1957年开始试种烤烟,1960年2 910亩,占烟叶总面积的82.2%。长安公社(今李家)较为集中,出现烤烟屯1处。⑧果类。呼兰果树栽培历史较早,城乡居民房前屋后,多有栽植。1937年张俊峰在县城北门外建一处果园,面积150亩,品种有海棠、太平果、铃当果、大秋果、葡萄、灯笼果、草莓、杏子、李子等。1941年出售苗木30万株,兴盛一时。1947年土改时收归国有,1957年划归县社,建立蜂兔繁殖场,苗木被毁。1959年呼兰镇在车站东范家屯建园林场,栽种果树300亩,翌年划归哈尔滨蔬菜公司经营,计划建4 500亩大果园,栽植果树8.7万株,防风林2.5万株。1965年移交县供销社,因管理不善,建场10年,亏损120万元,1969年无偿移交双井公社,毁林种田。1968年各公社陆续建果园,1975年全县果园61处(其中国营1处、公社1处,大、小队59处),总计纯果树占地面积1 866亩,果树93 645株,年产果40万公斤。全县除杨林、方台、长安(李家)3个公社外,都有果园。1978年对青公社达到队队有果园,同年全县果园总数发展到74处。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以后,由于粮果争地和管理技术问题,逐年减少。1984年全县有果园13处,总面积1 058亩。1990年有果园4处:呼兰镇、呼兰苗圃、石人镇、大用乡,总面积414亩,年产鲜果7.45万公斤。④瓜类。西瓜、香瓜是呼兰的传统种植作物,1973年全县种植1.5万余亩,80年代后,随需求增加,呼兰镇、利民、孟家、石人等公社种植面积扩大。1984年全县瓜类种植面积3.1万余亩,其中西瓜2.5万亩。⑤白瓜子。1965年试种1 780亩,时断时续,至1978年后趋于正常,当年播种1 800亩。
    养殖业  1957年在呼兰镇建县蜂兔繁殖场。1959年县规划农村要"八养",至1961年提出"十大养",即:猪、马、牛、羊、禽、鱼、蚕、蜂、兔、狗。呼兰养蜂历史较长,但数量不多。1957年县蜂兔繁殖场建立后,发展集体养蜂。1958年全县有蜂870箱。1959年团山畜牧场开始养蜂,1960年全县有蜂1 398箱。1962年畜牧场、蜂兔繁殖场撤销。1977年开始,对青、长安(李家)两地,种葵花面积大,成为养蜂基地。1980年县土产公司扶持对青镇前进等大队发展120多箱。1983年全县养蜂发展到1 362箱。1984年因蜂蜜销路不畅,蜂群突减到300箱。1985年养蜂业略有回升,为419箱。
    副业加工业  县内副业加工有秫秸席、扫帚、大小笤帚、草绳、草袋、草帘子、簸箕、柳罐、土篮子、粪箕子、大筐、土硝、柳条灰、麻秆炭等。1950年孤榆树村最早组织群众编席150领出卖。1956年西八家供销社采取以柳代木编包装筐,为工厂包装机器零件;又利用秫秸资源编成一米见方以席代布为县弹棉厂编包装席。1975年这两项产品被全国供销总社称为创造性副业产品被推广,在省内销到北安、大庆、双城、巴彦、牡丹江等地。包装席直到1985年尼龙丝布大量使用时终止,包装筐到1986年有的单位还继续使用。1959年县对副业加工提出"十大编",即炕席、穴子、大小笤帚、土篮子、粪箕子、簸箕、草袋、草帘子、大筐等。1965年从肇州引进"三用"(吃、编席、扎笤帚)高粱种3 000公斤,在孟家、双发、许堡等地试种后,全县普及。1966年引进紫穗槐种子1 345公斤,分配到腰堡、许堡、长岭各公社种植成功,为生产柳罐、簸箕、土篮子等条编副业增加新原料。1975年投资2万元,在孟家乡双发屯种植小农具用材柳80亩,到1979年发展到幸福、东营等村,共1 105亩。1974年为发展用玉米皮编织,从双城聘请3名技术员,在对青供销社开办各公社重点队50余人参加的玉米皮褥子编织班,增加了加工副业的生产项目。80年代后期,日用杂品加工副业项目,逐年减少。传统的编织席类被纤维板、地板革代替;自来水取代大井水,淘汰了柳罐;撕裂膜、尼龙绳代替了草绳、麻绳等。1980和1966年几项副业产品销售对比是:炕席减少66%;柳罐没销路;草绳减少50%;粪箕子减少60%;土篮子减少75%;草袋子减少66%。1983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以后,仅有少数农户农闲扎笤帚、打草绳、编土篮。
    采集野生植物和捕猎野兽皮张  1978年后,采猎被列为副业生产项目。沿江河一带村屯柴草、苫房草、苇子等野生植物丰盛,全县每年可收50万公斤左右。山林地带则有草兔、香鼠、灰鼠、黄鼠狼等野生动物,每年捕获量草兔约5 000只,黄鼠狼2 000只。1983年后,沿江河草甸子划分各村屯经营,个人承包,柴草收入作为农业收入部分。
    村屯(大小队)工业  1978年起,农村大小队(村屯)工业成为农村副业生产的主体,比例逐年增大。当年全县副业产值723万元,其中大小队工业产值633万元,占87.6%,其余为采集野生植物和捕猎野兽皮张收入。至1980年全县副业产值1 244万元,其中大小队工业产值1 128万元,占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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