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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知府黄维翰改订城警章制,增设卫生课员,专理卫生和街道清扫。同年三月设卫生局,并设清道夫10人、消防队员10人、清道兼消防队长1人。平时消防队员也做清道夫,有火警时清道夫也做消防队员。有车12台、马12匹、小水龙1台,负责修街道、修渠、修桥、种树、修公共厕所、防火等。1934年卫生机构改属伪警务局,设警长1人、警士3人、工人10人、马车5台,后改称卫生组合,由保甲负责卫生管理。新中国建立后,环境卫生机构长期由呼兰镇管理,设专业卫生队负责清扫街道,80年代后期归城建局。1956年有马车6台、车夫10人,治理街道卫生。队长徐敬亭,工作认真负责,不怕得罪人,对不讲卫生的单位和个人,敢于批评,把街道管理得干净整洁,受到群众的称赞。1958年车增至10台,人员83人。1963年精简机构,留用45人,其中:车夫20人、清扫夫10人,主要街道配有清扫夫装卸车,次要街道车夫自装自卸。1981年居民委增设清扫员,加强对小巷胡同的整修。1984年卫生队清扫垃圾由马车改为机动车。1986年4月,置1台洒水汽车,专用镇内夏季洒水。1989年又增加1台洒水车。1990年城建局环卫站,有职工144人,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掏等组。有道路清扫工40人,机动车29台。日清除垃圾150吨,全年清运5.5万吨。呼兰镇负责401条小巷胡同的整修,城内70个居民委,设70名清扫员,负责对巷道垃圾、渗水井、厕所的清理。呼兰镇胜利街第三居民委,在道路清扫、修整、综合治理等方面成绩突出,1990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省先进居民委员会。
垃圾清理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在城内街巷、店铺门前设尘芥箱(垃圾箱),民国时期城内共有尘芥箱300个。东北沦陷时期增为350个,垃圾每4天定期用马车清除一次。新中国建立后,主要街道路口设垃圾堆,日进行清理。1981年设铁制垃圾箱85个,保持每天清除一次。胡同内由街道和居民委组织居民集资修简易垃圾箱,用砖头砌成围墙。1982年改建、新建砖筑垃圾站450个、渗水井168眼。1990年城镇环境卫生站共有工作人员144人,其中清洁工人(扫道)40人,有清洁汽车23台、吸粪车1台。同年县投资2.6万元,新增果皮箱10个,修公共垃圾箱58个、永久性和临时性垃圾站678个、永久性和临时性渗水井612眼。1986-1990年,城镇居民卫生费每户每年收5元。城内的个体食杂店、饭店、修理部、养车户(机动车、马驴车)等各类营业户每月交1-2元。各类养殖户每月加收1-2元。养奶牛每头每月收2元。城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按人数、面积)月收卫生费2-20元。
厕所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城内设置木制公用厕所。民国时期设有公共厕所12个。东北沦陷时期又新建12个。新中国建立后,对镇内的公共厕所进行维修,在主要街道口修筑简易木制厕所。50--70年代,城内公厕和居民厕所粪便由郊区4个菜队分段负责清掏,厕所基本清洁。70年代末开始,农村大量使用化肥,公厕粪便无人清理。加之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群众叫苦不迭。民谣说:"找不着、进不去、蹲不下"。1983年为解决群众入厕难问题,县投资新建厕所34个,到1985年增加到51个,由专人负责管理。1990年县城除原有厕所51个外,各居民委还建有公用厕所19个,基本解决群众入厕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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