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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道里区开展了首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简称普选)。6月成立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选举委员会,抽调92名干部负责普选工作。通过划分选区、训练干部、开展宣传、普查人口和选民登记等步骤,全区共登记选民99 452人。经过选民资格审查,确认并张榜公布选民99 116名,划分选区102个,其中街道86个,机关单位16个。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最后确定代表候选人194名(道里114名,新阳80名)其中少数民族7人,妇女代表46人。顾乡区划选区77个,确定代表候选人138名,其中工人、机关干部98人,农民13人,文教医务3人,工商业者4人,手工业及独立劳动者29人,少数民族12人。采取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各选区选举,各区的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为首届人民代表。道里区第二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基本上都是按首届普选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新的《选举法》)。按照新的《选举法》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党委领导,人大主办"的指示,道里区第七届和第八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都届时成立了选举机构(区、乡两级设选举委员会,街道设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干部,经过培训骨干、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二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通过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等阶段,区、乡两级代表选举工作同步进行,设投票站,实行差额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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