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省直在哈有关单位地志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方案的部署,现将《关于在全市地方志工作系统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地方志工作系统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方案的部署,搞好全市地方志工作"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修志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我市地方志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建设"三个中心"、搞好"四项服务"的总体工作目标,以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引导全市各级地方志机构和广大修志工作者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学先进、赶先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地方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新一轮修志任务,在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实践中创造新的业绩。
二、活动内容
1、比位次,争上游。市志办各处室、市直各部门志办要与15个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兄弟城市对口部门、单位志办对标定位;各县(市)志办要与副省级城市所辖县(市)志办(选择几家有代表性的)对标定位;各区志办要与副省级城市城区志办(选择几家有代表性的)对标定位。通过对标定位,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落后的原因,明确追赶的方向和目标。具体对比以下几项内容:
①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②贯彻《条例》,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情况。
③市志编纂进度情况。
④区、县(市)志编纂进度情况。
⑤志书质量管理、监控、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⑥地方综合年鉴,包括区、县(市)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情况。
⑦"三个中心"建设情况包括地情网站建设利用情况、方志馆建设情况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⑧学会工作情况包括理论研究开展情况、史志刊物编辑出版情况、队伍培训情况。
2、比创新,争突破。紧紧盯住追赶目标,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我市地方志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努力缩短与先进地区和部门的差距。
3、比工作,争先进。努力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部门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地方志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4、比作风,争一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争先创优,要使我市地方志各项工作与我市作为全国"新一轮修志试点城市"的定位相适应,在全市地方志工作中掀起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热潮。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搞好动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率先发展、率先突破、率先跨越"和争先创优的强烈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好"对标定位"活动。市志办将在制定好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召开全办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市直各部门志办、各区、县(市)志办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和部门的"对标定位"活动。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市志办将把具体对标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处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标工作,找准定位,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工作,创先争优的措施。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志办也要本着"有指标比指标,没指标比工作"的要求,着重从机构队伍建设、志书编纂工作进度、志书编纂质量、读志用志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在找准定位,找出差距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创优意识,提高工作水平。要把"对标定位"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3、加强指导,及时反馈。市志办各业务处要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志办"对标定位"活动的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志办也要按照"找准定位、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思路和措施"的要求,搞好活动总结,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争先创优"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志办各主管处室,市志办各业务处在此基础上写出综合报告,于7月20日前报秘书处。市志办秘书处汇总全市地方志工作"对标定位"情况写出综合报告,并制定出全市地方志工作"争先创优"实施方案报市直机关工委。
4、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市地方志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贺颖。副组长:杨德胜、宋洪军、赵景新。成员:赵犇、孙世良、李春华、石恒林、彭立军、曾欣。办公室设在市志办秘书处。市直各部门的组织联络工作由市志办编审指导一处、二处负责;各区、县(市)的组织联络工作由市志办区、县(市)指导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