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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建成10个无黑烟控制区】
 
 
   无黑烟控制区的标准是:范围在1平方公里以上,所在区域冒黑烟锅炉有85%以上得到改造,其烟尘色度必须达到林格曼一级标准。哈尔滨市无黑烟控制区建设始于1985年初,第一个无黑烟控制区位于香坊区六顺街。1986年又对116台冒黑烟锅炉全部进行了更新改造,每年可减少排放粉尘124.9吨、二氧化硫46.1吨、一氧化碳125.9吨、氮氧化物19.9吨,同时节约煤炭价值10.3万元,基本上达到了无黑烟控制的标准,经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后又相继建成9个无黑烟控制区。10个无黑烟控制区受益面积共16.1平方公里,受益人口34 056人,占市区人口的13.4%。
    无黑烟控制区的建设,是采取改造冒黑烟锅炉的办法进行的。累计改造锅炉659台,占这些区锅炉总数的92%。改造后的锅炉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烟尘排放标准(市区最大容许烟尘浓度为400毫克/立方米)。
    被改造的锅炉提高了热效率,每年可节约用煤1.66万吨,价值166.37万元;同时减少排放烟尘4 360吨、氮氧化物60吨、一氧化碳377吨,还减少了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刘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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