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大事记  
 
1927年(民国十六年)
     
    1月1日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发布命令,要求全体商民在交易中必须使用"哈大洋"。
    △  中东铁路管理局实行米制长度单位。
    1月8日  在哈的朝鲜银行、正金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就东省特别区通用哈大洋问题,联名向中国地方当局发出备忘录。
    △  哈特别市市政局局长储镇通知外国驻哈领事团,选代表参加市自治会。
    1月12日  新任苏联驻哈尔滨领事列格兰,就东省当局搜查中东铁路职工联合会、逮捕会长问题,会晤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张焕相。
    △  哈特别市自治会第一期常务会第八次会议议决,建议中东铁路管理局修建埠头与八站之间铁路横跨桥梁。
    2月1日  市立第二医院在西马家沟原慈善会残废病院址建立。专门治疗精神病和慢性病。
    2月22日  由于中东铁路南线运费高昂,哈尔滨--长春间开始马车运输。
    3月29日  哈特别市自治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特别市自治公约》案。
    3月  中共北满地委书记吴丽实离哈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并准备参加中共第五次代表大会,高洪光代理中共北满地委书记。
    4月1日  哈特别市市政局创办市报。
    4月17日  中共北满地委遭破坏,高洪光、海涛、安贫等20余人被捕。获此后,改由胡步三参加中共中共第五次代表大会,吴丽实于5月返哈,在秦家岗聋子街(凤翥街)召开地委扩大会议,重组中共北满地委,吴丽实任书记。
    4月  中共北满地委党员由140多人减至30多人,地委主要领导人仅剩4人。党组织从长春、奉天调吕一之、高明远到哈尔滨负责党团工作。
    △  哈特别市监察委员会公布《特别市监察委员会办事细则》。
    △  哈特别市实施《自治税征收规则》。
    6月2日  东省铁路督办于冲汉辞职,吕荣寰接任督办兼理事长,6月10日到任。
    6月20日  中国与联苏签订长途电话协约,建设哈尔滨--绥芬河--海参崴和哈尔滨--满洲里--赤塔两条长途电话线路。
    6月28日  哈特别市市政局公布《哈尔滨特别市自治公约》。
    △  东省铁路管理局医务处接管江北太阳岛,辟为疗养地。
    7月7日  张作霖正式任命张焕相为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
    8月27日  同记商场新营业楼在傅家甸正阳四道街(今靖宇大街)建成。
    9月8日  张作霖特派张焕相兼任东省铁路护路军总司令。
    △  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就禁止苏联报刊进口一事,向东省特别区交涉署递交抗议书。
    9月24日  霁虹桥改修工程竣工。
    △  滨江商会致电奉天外交后援会,对日本侵略东省、强设领事、惨杀华工、抗交国税、捣烂关库种种行为表示愤慨,愿为外交后盾。
    9月27日  中法银行总办路飞等4人到哈,拟设中法银行哈尔滨分行。
    10月1日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开始对东省铁路建筑物征税。
    10月8日  原市政局局长储镇专任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局长。何玉芳接任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局长。
    10月10日  哈尔滨电业公司建设的发电厂和市内电车轨道竣工,电车通车,电灯送电。
    10月21日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公布《市政管理局官制》。
    10月24日  中国共产党满洲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哈市埠头中国七道街(今道里西七道街)召开。会上,陈为人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通过《我们在满洲的政纲》、《满洲工人运动》等决议案,确立"随时随地举行斗争与暴动"的政策,成立了中共满洲省临时委员会,陈为人任书记兼宣传和秘书工作,吴丽实任组织部长兼农运工作,胡步三任军委书记,张任光任团省委书记,韩慧芝负责妇女工作,王立功负责工运工作。不久,满洲临时省委由哈尔滨迁奉天。
    10月  中共北满地委改组为中共哈尔滨市委,隶属满洲省临委。管辖市内党组织外,兼管中东铁路沿线党的工作。杜省吾代理市委书记。
    11月7日  东省特别区当局以"宣传赤化"为名,取缔东省铁路流动图书馆。
    11月30日  哈特别市市政局在埠头石头道街大白楼创办的市立商场开业。
    12月1日  滨江县马路工程局与卫生局合并,改设滨江市政公所,詹珏任所长,以北十道街原马路工程局址为办公处。
    12月13日  哈尔滨--富锦、哈尔滨--佳木斯间长途汽车开通。
    12月15日  哈尔滨各戏园罢演抗议苛捐杂税。
    △  东省特别区地亩管理局发布第五十号布告,废除原俄文地亩契约,另行登记,发中文契约。
    △  各市立学校及中东铁路局学校,统一称为东省特别区区立学校。
    是年  哈尔滨孔教会成立,选举增韫为名誉会长,汪孔材为理事长。
    △  东省铁路公司理事会审定《哈尔滨市上下水道建设方案》,预算85万金卢布,分为5年施行,年平均17万金卢布。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