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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社区建设】
 
      2007年,哈尔滨市制订了《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视频会议进行部署。自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全市765个社区共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3544人。其中,主任765人,副主任2475人,委员304人;具有高、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581人,大专文化程度的有1651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240人;平均年龄41岁;有中共党员1371名,团员155名。
    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从示范社区创建抓起,逐步创建示范街道、示范区(市),为争取哈尔滨市成为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奠定基础。同时制定了《示范社区指导标准及评价细则》。
    起草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主要包括: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将“十一五”后三年六个主城区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市、区两级政府年度预算,力争三年全部达标。二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将社区组织办公经费由42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正职由70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副职由65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三是决定成立社区服务工作站,解决各部门招聘的协管员进入社区后内部关系不理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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